中标
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鑫磊部采字号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符老师136875163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796-82898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140000,招标人为江西崇吉鲜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A包(第二次))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 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 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8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职业技术 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 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2、项目名称: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8万元 1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经年度考核合 格,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折扣率 每年预算金额 入围家数 A包 大米、食用油、面粉类 投标折扣率≤95%,否则为无效投标 138万元 3家 注: 1、入围数量:见上表。原则上由每个标段入围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优先供货,若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形,由入围排序第二名的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入围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入围以后可能存在无供货的情况。 2、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采购方不保证消费人 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 诺对学生封闭管理。以上各标段预算金额不作为配送金额结算依据,最终结算 金额依据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 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 投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人在 以上网站发出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一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 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 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老师 13687141630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女士 0796-828980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联 系 人:符老师 电 话:136871416304 电子邮件:jxja_xl@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796-8289802 电子邮件: jxja_xl@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谈判 文件 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 采购项目名称: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 采 购 单 位: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章)采购代理机构:江 西 鑫 磊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时 间:二○二四年八月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3-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10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11-24 第四章 谈判和评审须知 25-28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 29-37 附件一 合同文本 38-42 7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 2、项目名称:吉职本部自营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 138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经年度考核合格,合同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标段号项目名称折扣率每年预算金额入围家数
A包大米、食用油、面粉类投标折扣率≤95%,否则为无效投标138万元3家
注: 1、入围数量:见上表。原则上由每个标段入围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优先供货,若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形,由入围排序第二名的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入围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入围以后可能存在无供货的情况。 2、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采购方不保证消费 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 诺对学生封闭管理。以上各标段预算金额不作为配送金额结算依据,最终结算金 额依据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良好的缴纳社保和纳税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通信 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 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 构负责人”。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人 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一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 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 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9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符老师 1368751630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0796-8289802 3、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女士 0796-8289802 1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
1采购名称:食堂原材料采购及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
2采购人名称: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符老师 13687516304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吉州区中心城区吉安南大道133号
3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6-8289802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体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6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之前交纳 A包贰万元整(人民币)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应注明赣鑫磊部采字<2024> 20号A包(第二次)采购项目谈判保证金字样)必须从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交保证 金单位的响应,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 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账户名: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 户:360014510100500000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吉安市分行 2、投标人具有如下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采购人属有:(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4)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提供虚假材料的。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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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90天
8谈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 14日9点00分整。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8月14日9点00分整。 谈判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井冈山 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
9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标书一正二副,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成册。
10评分标准及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谈判文件“附件二 评审办法”)
11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缴纳(如下文出现履约保证金描述,则不适用)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A包: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供货合 同签订前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须以转账形式至采购人对公帐户,服务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经年度考核合格,合 同一年一签。
13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订购原料的验收单及服务质量评 价结果,按定价规则计算后的总价*中标折扣率计算出应付金额,并自收到中 标供应商提交的验收单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货款。采购人可根 据实际情况调整付款时间。
14代理服务费:入围排序第一名供应商在获得入围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 或现金的方式按照预算总额*投标折扣率并按以下规定采用费率累进法支付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入围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20万元以内的项目取费2000元/个; (2)20~100万以内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1﹪取费;(3)100万~2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7﹪取费;(4)200万~5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65﹪取费;(5)500万~10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6﹪取费;(6)10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5﹪取费。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 12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服务采购的江西崇吉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2.3“响应供应商”系指向采购方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具体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自行安排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得由供应商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响 应文件和签署合同的所有信息,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响应文 件中的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无论谈判过程中的程序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有关的 全部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 谈判现场查验)。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6、响应报价 6.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6.2本项目响应报价为含税价(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响应报价是竞争性谈 判文件所确定的报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响应报价应包含食品成 本、配送费、食品安全检验费、食品安全责任风险费、利润及税金和完成本项目 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6.3供应商应在响应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采购项目的响应总价,响应总价中 不得包含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在《分项报价表》中列明采购项目的单 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6.4 供应商所报的响应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供应商提交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将按非实质性响应被视为无效响应。 7、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3 7.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本人身份 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要 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8、谈判保证金 8.1具体详见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点。 8.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没收谈判保证金,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 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违标行为的。 5)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 的,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9.2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概不接受。 1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应 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副本可以用正本的 14 完整复印件】,并用信封将响应文件一起放入一个文件袋中并密封,封口处有 响应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响应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 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在每一密封信封上并注明“于2024 年8月14 日上午09: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0.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 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1、响应文件递交 11.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整,其后递交的响应文 件无效。 11.2开标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 汇金广场五楼会议室)即为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 交响应文件。 11.3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12.1谈判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 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 12.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 机构可自行决定推迟谈判截止时间。 13、代理服务费 入围排序第一名供应商在获得入围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按 照预算总额*投标折扣率并按以下规定采用费率累进法支付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时应 充分考虑此因素。入围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 保证金。 (1)20万元以内的项目取费2000元/个; (2)20~100万以内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1﹪取费;(3)100万~2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7﹪取费;(4)200万~5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65﹪取费;(5)500万~1000万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6﹪取费;(6)1000万以上的项目按照中标金额的0.5﹪取费。 15 14、提示: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 术性能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响应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 风险,并可能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均应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响应函 3、开标一览表 4、开标一览表明细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关于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9、其他资料 二、供应商应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 不够填写时,由各供应商自行添补。 填写须知 1) 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2)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 评标委员会将所有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 行供应协议书的合格性及能力。 4)以上所有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6 (正、副)本 项目招标 响 应 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 购 编 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 联 系人: 电话: 投 递 日期:年月日 17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响应,以 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电话: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 2、响应函 致: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 据 贵 方 为 项 目 的 竞 争 性 谈 判 公 告 ( 采 购 编 号 : ),本人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据此函,本人宣布如下承诺: 1.所附“报价一览表”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项目谈判总价(折扣率)为: 折扣率:(小写) %(大写) 。 2.我方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 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 权力。 4.我方的响应自谈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响应。 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19 20 3、开标一览表 致: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文件的技术资料后,我们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响应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响应折扣率(%)合同履约期限备注
小写: 大写:
注: 1、响应单位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2、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名,并盖上公章;3、若本表与响应文件在内容上有出入,以本表为准。(此表中,响应总价应 和(四)中的总价相一致) 4、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如有优惠折扣声明,请在此表“备注”栏 中列出,最终以优惠后的“投标总金额”填报,并以此为准。除此以外不再接受 降价函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声明)。 5、如因供应商填写有误,导致无法唱标,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 日期:年月日 21 4、开标一览表明细 供应商名称:__ ________ 采购编号: __ ________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费用名 称服务商名称数量/ 单位响应折扣率(%)是否属于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备注
1填表须知:详见 注1
2
3
4
响应折扣率:(小写): (大写):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 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上述各项如有更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 _ 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
序号竞争性谈 判文件条 款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技 术条款实际响应偏离 情况说明
说明:1、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其 中正偏离是指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要求;负偏离是指低于竞争性谈 判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23 6、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
序号竞争性谈判 文件条款号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 务条款实际响应偏离 情况说明
说明:1、对“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不允许负偏离)”。其 中正偏离是指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要求;负偏离是指低于竞争性谈 判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24 7、关于供应商的资格声明函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愿意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进行谈判。并在此声明,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材料、证明、陈 述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果发现此类文件材料、证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方将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并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 25 8-1、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依据: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 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评审依据: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 报告,或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 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中心开具个人信用报告。 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有资质 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两个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2) 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简要报表附注。 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可以写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要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均认可,扫描件一样有效,资信证明中已注明复印无效的,在本项目中不适 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评审依据: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见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评审依据: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开标前六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或证明;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 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 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自证,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自证,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自证,格式自拟。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6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自证,格式自拟。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 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评审依据: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 询结果为准。 (10)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的评审依据材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少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27 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 致: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 项目编号 )的询价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采购标的质量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 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获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合同违约处 理,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日期:年月日 28 8-2 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适用于需要缴纳谈判保证金的项目) 29 9、其他资料 30 第四章 谈判和评审须知 1、开标 1.1采购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1.2开标时,采购方将查验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密封、保证金的缴纳等情况确 认无误后,再将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转交谈判小组审查,拆封。 2、谈判小组 2.1采购方将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依法组成谈判小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 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谈判小组审阅竞争性谈判文件。 2.3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的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谈判时供应商 可对本公司的情况、报价作简要陈述。 2.4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对做出 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3、谈判程序 (一)第一轮谈判 (1)谈判小组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 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2)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3)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响应供应商在报价及承诺函 上签字确认。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正 (1)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必要时 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 购方案,并经谈判小组签字。 (2)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通知响应供 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3)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通知,对原响应文件 进行修正,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 31 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 效力。 (三)第二轮谈判 (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 过程和谈判内容进行记录,响应供应商在报价及承诺函上签字确认。并按第(四)条最终报价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 准确定中标候选人。 (1)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按(二)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正的 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四)最终谈判 (1)最终的谈判结束后,所有响应供应商作最终报价,密封后递交谈判小组。谈判 小组按评审标准,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2)所有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谈判活动终止。 4、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4.1谈判后,将组织谈判小组审查响应文件 1)资格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审查中,算术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a. 如果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汇总之和与总价 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和分项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 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和分项价; b. 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c. 如果供应商不同意对其错误的更正,其谈判将作无效谈判处理。 4)谈判小组可以允许响应文件中存在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 规范,但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32 5)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将作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如发生下列情况 之一的,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提交响应书的; (2)未提交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的;(3)提交了可调整报价的; (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5)响应文件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8)谈判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 部的证据,但响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5、评审原则和方法 5.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响应者提供货物的响应报价、产 品技术性能、售后服务、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分析考评,在实质性响应竞 争性谈判文件及修订的要求前提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对采购项目做出评审结 论。(1、本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开评标顺序为先标段A,再标段B,以此类推。2、供 应商可自愿参与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成为两个标段的入围 排序第一名。若A供应商在三个及以上标段中均是排序第一名,则其只能按照开 评标顺序成为前两个标段的入围排序第一名,取消其后面标段的入围资格,以此 类推。) 5.2在谈判、响应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 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5.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人交换 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 扩散出评审成员之外。 5.4谈判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6、合同的授予 33 6.1评标结束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指定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1个 工作日。 6.2中标结果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采购结果、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等,但可能不包含各供应商的得分排序及详细得分情况。 6.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 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竞争性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1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 选人为中标人。 2)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通知书》一经发 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入围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人的 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后,中 标人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照《入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 购人有权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对中标人进行处理。 4)《中标通知书》领取地点: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吉安市 吉州区井冈山大道173号汇金广场五楼),咨询电话:0796-8289802。 5)公告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34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A包) 第一部分技术要求 供货范围表(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类别物资名称
1大米大米
2食用油食用油
3面粉类面粉等
备注:以上供货范围内产品仅供参考,采购人也可要求提供供货范围表外的 产品,具体以采购人每个供货周期的清单为准。
(一)配送基本情况 配送地址: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吉安市城南大道133号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本部自营食 堂(第一、第三食堂)。 人数:约12000- 15000人,每学期因学生实习等原因,会产生住校生人数变化。(校方不保证消费 人数,因人数变化产生的销售额变化与校方无关,投标者自负盈亏。校方也不承 诺对学生封闭管理。) (二)食品供应要求 1、大米要求 (1)米:二级及以上晚籼米且1年内新粮,没有霉变,无其他杂质,质量达到国标 GB1354- 2018二级标准;生产商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按每包25公斤 或50公斤包装。 (2)大米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无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 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2、食用油的要求 35 (1)食用油为非转基因类食用油且质量达GB/T1535-2017; (2)食用油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无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 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3、面粉类要求 (1)精制面粉:一级以上品牌面粉应色泽洁白,干燥松散,无结块高筋面粉的质 量执行标准GB/T8607,低筋面粉的质量执行标准GB/T8608,挂面及米粉无生虫现 象自然色泽,挂面质量执行标准GB/T19706-2015。 (2)面粉标准装产品无包装袋破损、无生产日期标识模糊不清、假冒伪劣或不 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且距离保质期满须有2/3以上保质时间,必须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供货物资以采购人每个月实际需求为准。 (三)食品配送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自然界原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到指定的位置,不得置于地面,需提供米面存放 架。 2.乙方必须对每批次提供的食品提供其相关单位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合格 的检测报告(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 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 3.乙方按要求对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应按要求向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 求的优质、新鲜货物,送货量不得超过需求量的5%,超出部分不予验收。 4.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前配送到食堂,如果配送不及时,由甲方采取相应应急采 购措施确保食材供应正常,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临时需要的少量配送,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后,应在1小时以内,必须确保 配送到位,且不得增加任何费用。若食堂需要市场紧俏的食材,乙方须在12小时 内配合购买。若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购买,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送货要求后1 小时内告知原因,并向甲方提出备选方案。 6.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乙方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 食品。不得强制向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 (四)食材质量验收方式 36 1.食堂工作人员在供应商在场情况下当面对每次配送的原料进行验收,经食堂 工作人员(管理人员、验菜人员)和配送人员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后才能视为 有效供货。每次配送食品开具四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 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工作人员的外观检验、感观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等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3.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指定的食堂楼层时必须原包装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 坏,由供应商负责及时调换、补齐。 4.若食堂工作人员对货品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供应商应保证在30分钟以内作 出答复,并妥善商处。 5.供应商需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供货及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少于实 际清单送货种类、数量的情况。采购人通过监控或随机抽查检测,若发生少于实 际清单送货种类、数量的情况,采购人将按照《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进行相 应处罚。 6.供应商提供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一律销毁或退 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同时采购人将按照《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 分表》进行相应处罚。 (五)供应责任 1.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 2.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 材品种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外,甲 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先垫付医药费救护,待事故责任 划分后,按事故责任情况扣除或返还 4.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必须每年在签订合同前购 买本项目最高赔付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险种 及相关保额须经采购人审核。 5.投标人中标后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险购买承诺书。未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由顺位投标人继承其中标资格。 (六)服务质量评价 37 合同签订后,食材配送按月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扣分达到20分(不含20分)的 扣减当期货款的10%,第二月扣分达到20分(不含20分)的扣减当期货款的20%。第 三月评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全部资金。具体考评细则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 称分值评价内容扣分细则考核 情况得 分
1交货期20每日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交货。每延误1次扣5分或罚500元
2产品质 量35每日每种食材的送货量超过需求量的 5%,少于实际清单送货种类、数量。每出现2次扣5分,每出现1次能在 1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的给予口头 警告,警告累计2次或每出现1次 超过1小时扣5分或罚1000元
包装产品需有 QS 或 SC 标志、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 测报告。发现每少1次扣2分罚500元
提供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按照外观质量验收基本标准)。每出现1次罚2000元,并要求在1 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的,累计3次 罚10000元,每出现超出1时扣5分 或罚500
出现安全质量问题(腐、烂、变质、沙、虫、异物、豆腐类未采用转周箱 覆盖或直接置于车内、保鲜包装破损 等。每出现1次扣5分罚2000元 每出现1次豆腐类未采用转周箱覆 盖或直接置于车内扣3分或罚500 元
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食品安全或 食物中毒情况。出现1次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 即终止合同
3服务质 量(中 标供应 商服务 配合度,即配 合采购 能力、特殊需 求配合 程度等)201小时内配送临时少量食材(因不可 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5分,3次扣 10分,以此类推。
12小时内市场紧俏食材采买配送(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除外)。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1分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无法采买配送 又未向采购人提出备选方案。每出现1次不满意的扣1分
中标供应商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 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每出现1次不满意扣5分
4产品供15供货价高于采购人定价。每出现1次扣5分。
38
货价格
5检测报 告10未提供食品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检测报告(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食品添加剂、非 法添加物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每出现1次扣2分罚500元
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检测报告(如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兽药残留检测 报告,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检测 报告)等相关证明不合格。发现1次扣5分,拒绝验收
留样检测不合格。出现1次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 即终止合同。
合计100分
注:具体评价细则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七)违约责任 1、食材没有按时配送到位,乙方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2倍价款赔付甲方。 2、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供货及验收。甲方通过监控或随机抽查检测,若 发生少于实际清单送货种类、数量的情况,每出现1次能在1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 的给予口头警告,警告累计3次或每出现1次超过1小时,乙方以食材种类、数量缺 失部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3、乙方提供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一律退回,乙方 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每出现1次能在1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的给予口头警 告,警告累计3次或每出现1次超过1小时,乙方以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部 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4、对于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乙方调换后仍不合格,每出现1次乙方以不合格 食材部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5、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 材品种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 即终止合同。 6、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不 满意次数累计达到3次,有权处以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此类推。 7、乙方供货价格高于甲方定价的,甲方有权处以1次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 39 8、乙方在供货时未提供食品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检测报告(如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的,乙方以未提供相关证明食材部分货物总 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若相关证明不合格的,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 合同。 9、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10、如发现乙方提供假资质或他人资质的,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 合同。 11、乙方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应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或分包,一经发现 乙方转让或分包,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还需要承担5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八)退出机制 发生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顺序,由下一个入围供应商供货。 (1)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结果低于80分; (2)应加强相应安全管理,在配送服务期中若出现原材料问题等,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出现相关部门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书面通报批评的;(4)超过保质期限的,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违法分包、转让的。 (6)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的。 (7)提供假资质或借用他人资质的。 (8)威胁、恐吓、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的。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 1、配送地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吉安市城南大道133号吉安职业技术学 院本部自营食堂(第一、第三食堂)。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经年度考核合格,合 同一年一签。 3、因本项目为食材采购项目,食材价格和数量无法事先确定,投标人按折扣率进 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得高于95%(即投标折扣率≤95%),否则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4、定价规则 40 (1)大米、食用油、面粉类、干调(含调味品)、冻品类(含冷冻面点)定价规则:询 价小组一次定价,由询价小组到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或菜市场(询价地点由询价小 组商讨确定)进行一次市场询价(同质同价),中标人按不高于询价小组确定的单 价作为本学期乙方供货的单价。若在执行定价过程中,单品市场价波动20%以上,中标人可向采购方申请价格调整,并经询价小组核价审批,询价小组确定后予 以按审批价格执行结算。 (2)其他类定价规则: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表》中的 平均价格作为询价小组定价。如未被收录《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监测报表》的产品,价格参照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最低或菜市场的最低价格或京东 网络最低价。具体执行由吉职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各学校相关部门及督察室成立 询价小组,原则上每月20日至30日期间,到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或菜市场(询价地 点由询价小组商讨确定)进行一次市场询价(同质同价),询价时间为当日早市时 间(12:00时之前)。乙方按不高于询价小组确定的单价作为下月乙方供货的单价。(取中标人报价表与询价表中两者的最低单价) (3)核价:由资产公司组织稽查小组对食材溯源管控系统中填报的单价进行核查,询价核查将以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且每个中标供应商抽取1个 以上品种)。若中标供应商在食材溯源管控系统中的报价高于市场询价10%及以 上,则对该商家供货结算总额扣减10%。 (4)供应商报价:中标人在每月26日前需提报下月供应品类单价于采购人,采购 根据供应商提报价格对市场相关品类进行询价核查,中标人如果超过指定日期 未提报下月品类报价,则由采购人取中标人供货以来的最低价,或批发市场的最 低价为折扣前的价格。 5、中标供应企业所供应产品统一纳入采购方食品溯源系统管控,并承担配送额 的3%作为系统订单管理费。 6、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订购原料的验收单及服务质量评价 结果,按定价规则计算后的总价*中标折扣率计算出应付金额,并自收到中标供 应商提交的验收单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货款。采购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付款时间。 41 7、中标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供应商采购其所需服务或食 品,但采购人不保证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额。(注:中标资格的取得并不意 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保证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数量)。 8、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及相 关服务等。 9、投标人应安排人员、车辆送货。 10、投标人按折扣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11、其他要求:以下评审依据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未按要求提供评标委员会应 当否决其投标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仓储面积须达到≥1000 ㎡ 评审依据:①若为投标人自有的仓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产证原件的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投标人租赁的仓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标明仓储面 积及仓储所在地的场所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期)及房屋产证 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仓储点不同角度 的照片四张(需含有仓储点大门的照片一张)。 (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辆普通运输车辆。 评审依据:①自有车辆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②租赁车 辆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租赁协议(且租赁期限应涵盖本项目 服务期)、车辆照片。 (3)提供不少于三个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食材配送项目 业绩,且单个项目年配送额不小于150万元。 评审依据:须提供合同、货款银行支付凭证。 (4)货源保障能力(满足①②③其中任意一项):①、大米具有稳定可靠的供货来源。 评审依据:提供与大米生产厂家签订的供货合同加盖公章。 ②、食用油具有稳定可靠的供货来源。 评审依据:提供与供货企业签订的合同加盖公章。 ③、具有稳定可靠的面粉类供货来源。 评审依据:须提供与供货企业签订的合同加盖公章。 42 12、中标供应商应加强相应安全管理,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食品事件等,采购人 有权终止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13、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中标 供应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项目结束完成,该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4、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食品 事故等,或因中标企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 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15、特别注意: (1)入围数量:三家。原则上由每个标段入围排序第一名的供应商优先供货,若履 约过程中出现违约的情形,由入围排序第二名的供应商供货,以此类推。入围供 应商须充分考虑入围以后可能存在无供货的情况。 16、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附件一、采购合同格式 43 附件一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签订时间:2024年月日 签订地点:江西省吉安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 规定及2024年月日关于采购项目 的评审结果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编号:赣鑫磊部采字<2024> 号)、答疑及补充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平等合作原则,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货商确定 甲方为保证进货的质量、安全及价格,经甲方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甲方在 一定期间内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中标供应商采购其所需服 务或食品,但采购人不保证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额。(注:中标资格的取得 并不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保证向中标供应商采购的数量)。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乙方作为甲方的供货商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所需要的所有物资。 2、本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模式),经年度考核合格,合同一年一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在服务期间,出现因原材料问题扣减中标供应商全部合同履约保证 金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无偿解除合同。 4.乙方在服务期间,平均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结果应在80分(含)以上。 第三条定价规则 (1)大米、食用油、面粉类、干调(含调味品)、冻品类(含冷冻面点)定价规则:询 价小组一次定价,由询价小组到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或菜市场(询价地点由询价小 组商讨确定)进行一次市场询价(同质同价),中标人按不高于询价小组确定的单 价作为本学期乙方供货的单价。若在执行定价过程中,单品市场价波动20%以上,中标人可向采购方申请价格调整,并经询价小组核价审批,询价小组确定后予 以按审批价格执行结算。 (2)其他类定价规则:参照《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报表》中的 平均价格作为询价小组定价。如未被收录《吉安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44 监测报表》的产品,价格参照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最低或菜市场的最低价格或京东 网络最低价。具体执行由吉职资产经营公司组织各学校相关部门及督察室成立 询价小组,原则上每月20日至30日期间,到吉安本地大型超市或菜市场(询价地 点由询价小组商讨确定)进行一次市场询价(同质同价),询价时间为当日早市时 间(12:00时之前)。乙方按不高于询价小组确定的单价作为下月乙方供货的单价。(取中标人报价表与询价表中两者的最低单价) (3)核价:由资产公司组织稽查小组对食材溯源管控系统中填报的单价进行核查,询价核查将以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且每个中标供应商抽取1个 以上品种)。若中标供应商在食材溯源管控系统中的报价高于市场询价10%及以 上,则对该商家供货结算总额扣减10%。 (4)供应商报价:中标人在每月26日前需提报下月供应品类单价于采购人,采购 根据供应商提报价格对市场相关品类进行询价核查,中标人如果超过指定日期 未提报下月品类报价,则由采购人取中标人供货以来的最低价,或批发市场的最 低价为折扣前的价格。 第四条甲方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根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订购原料的验收单及服务质量评价 结果,按定价规则计算后的总价*中标折扣率计算出应付金额,并自收到中标供 应商提交的验收单和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货款。采购人可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付款时间。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中标供应商向采 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须以须转账形式至采购人公司帐户)。经营期满,如乙方未 违反招投标要求和《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全部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如有违反招投标要求和《合同》条款,则依照相关规定的处理结果,从履约保证金 扣除相应金额后退还余额。 第六条原材料及配送等相关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服务质量评价 合同签订后,食材配送按月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扣分达到20分(不含20分)的 扣减当期货款的10%,第二月扣分达到20分(不含20分)的扣减当期货款的20%。第 45 三月评分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扣罚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全部资金。具体考评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食材没有按时配送到位,乙方以当日需求计划总量2倍价款赔付甲方。 2、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供货及验收。甲方通过监控或随机抽查检测,若 发生少于实际清单送货种类、数量的情况,每出现1次能在1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 的给予口头警告,警告累计3次或每出现1次超过1小时,乙方以食材种类、数量缺 失部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3、乙方提供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一律退回,乙方 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每出现1次能在1小时内及时调换合格的给予口头警 告,警告累计3次或每出现1次超过1小时,乙方以劣质、过期、假冒产品(食材)部 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4、对于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食材乙方调换后仍不合格,每出现1次乙方以不合格食 材部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 5、任何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食 材品种后,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 即终止合同。 6、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服务配合度,即配合采购能力、特殊需求配合程度等)不 满意次数累计达到3次,有权处以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以此类推。 7、乙方供货价格高于甲方定价的,甲方有权处以1次500-2000元不等的罚款。8、乙方在供货时未提供食品的检验检疫证、供货收据、检测报告(如农药残留检 测报告,兽药残留检测报告,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的,乙方以未提供相关证明食材部分货物总价5倍价款赔付甲方。若相关证明不合格 的,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 9、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10、如发现乙方提供假资质或他人资质的,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 合同。 11、乙方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应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或分包,一经发现 乙方转让或分包,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还需要承担5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退出机制 46 发生下列情形的,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顺序,由下一个入围供应商供货。 (1)月度服务质量考核评分结果低于80分; (2)应加强相应安全管理,在配送服务期中若出现原材料问题等,采购人有权终 止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3)出现相关部门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书面通报批评的;(4)超过保质期限的,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违法分包、转让的。 (6)食材留存样品检查不合格的。 (7)提供假资质或借用他人资质的。 (8)威胁、恐吓、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的。 第九条 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将部分或全部应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转让或分包,一经发 现乙方转让或分包,甲方罚没全部履约保证金,立即终止合同,且乙方还需要承 担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第十一条其他 1、乙方所供应产品统一纳入采购方食品溯源系统管控,并承担配送额的3% 作为系统订单管理费。 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乙方必须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项目结束完 成,该项目相关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乙方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食品事故 等,或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 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双方均可依法向吉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47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和补充,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6、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48 赣鑫磊部采字<2024>20号A包(第二次)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的审批意见
招 标 单 位采购单位意见: (章) 负责人: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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