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北林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
金额
238.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jgcxm-2024011
预算金额238.5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451-8486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北林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24-03-06 10: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北林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JGCXM-2024011

1. 招标条件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北林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通【2021】424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专业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北林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项目

2.2 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里程27.0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2.4 建设工期:5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1130日;

2.5 计划专业技术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竣工验收完毕(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期项目审计工作管理服务。

2.7 工作内容:项目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包括项目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以及后期项目审计管理服务。

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专业技术服务范围为:协助业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招标工作、办理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报批手续、组织交工验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并负责落实整改,配合业主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合同管理,细化、分解项目管理目标落实项目责任;拟定项目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措施,履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计量支付、环境保护等相关责任;组织中间验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归档等工作;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维修工作管理以及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8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 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9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 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10 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38.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3.2 投标人不得在所专业技术服务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

3.3 项目负责人应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且具有高级以上道桥专业(或等同于道桥专业)技术职称。

3.4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承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 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或养护或升级改造)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包括监理、工程专业技术服务、委托管理、PPP、EPC总承包、BT、BOT、PMC、BOOT、BTO、ROT等)。

3.5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 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 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6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 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9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7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具体事宜详见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 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 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标预 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09时00分。

5.4 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5.5 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

   址: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大街177号

  人:王先生

话:0455-8315381

人: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

 址: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北三东路银多小区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455-277530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河山街12-6S号

  人:王先生

   0451-848611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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