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蚌埠市永丰染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9/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蚌埠市永丰染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
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对“蚌埠市永丰染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场地环境初步调查项目(项目编号:皖C-2017-WH-CG-Z-094)”,对投标人的疑问,现答复如下:
1.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是否可以重合?
答: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是可以重合,但必须分别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 评分项“资信技术部分”第五项,“2014年1月1日以来,因执业业绩和质量突出获得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文件)得3分,获得过国家级或部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文件)记5分,没有不得分。”其中提到的“执业业绩”按照正常理解是指个人的业绩,这里请问这个获奖证书是指个人还是指个人或企业都可以获得加分?
答:个人与企业只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都可以加分。同一奖项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最多得5分。
3.关于中标候选人中的一项条款:“评委会将对投标人按其评标得分的高低,由高到低依次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报价为最高价的不得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只有一家的除外)。”该句话中的“投标报价”是指中标候选人,还是指所有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报价
答:指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河县环境保护局、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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