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h-202307gl-004001001
预算金额2495.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陶鑫
招标代理机构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明星岑1317745277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竹溪县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一标段(HBZH-202307GL-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H-202307GL-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竹溪县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由竹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溪发改审批【2023】106号、溪发改审批【2023】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竹溪县境内
建设规模:国道路面大修15.365公里(竹溪县G242大河至长岭沟段大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浆砌片挡土墙石550m3、C25片石混凝土挡土墙125.4m3、多锤头碎石化78441.5m2、19cm厚水泥稳定碎石层2617.37m2、21cm厚水泥稳定碎石层84m2、8cm密级配沥青稳定碎石(ATB-25)48235.5m2、粘层162728m2、乳化沥青封层(PC-3)49489.5m2、热熔复合改性沥青纤维碎石封层65003m2、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120865.5m2、6cm厚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72630m2、24cm厚C30水泥混凝土路面1376m2,安防及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标段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8-30
合同估算价:2495.77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则该投标人的所有标段的投标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8日至2023年08月1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请投标人自行踏勘。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定标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竹溪县公路养护中心
代理机构:
十堰诚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竹溪县鄂陕大道229号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东城开发区天津路33号1幢1-25-2
邮编:
4423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陶鑫
联系人:
明星岑
电话:
15827168208
电话:
131774527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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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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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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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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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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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
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名录中,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

注:1、需提供企业 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路基或路面改扩建业绩。

注:1、投标人业绩以交工验收证书载明的交工日期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载明的完工日期为准(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
2、提供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文件(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除的除外,以上述指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以上述指定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在近三年内(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7)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过(死亡)并被相关部门通报过的;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因涉嫌行贿评审专家或其他当事人、骗取中标、违规挂证;
(8)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
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群体上访事件,被相关部门通报的。

注:1、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申请人应针对表列其他信誉要求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企业名称一致),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承诺月驻地不少于22天,提供承诺书。
 
 
项目总工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承诺月驻地不少于22天,提供承诺书。

注:1、表中对人员要求的交安B 证可以使用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类证书除了提供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证书官网查询截图及查询网址链接;
2、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完税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等);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4、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路基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路面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测量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考核合格证书。

注:1、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费完税证明、社保参保证明等);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桥梁与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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