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2-11-11 17:12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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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69.45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蒲江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工艺设备采购/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本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 1: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餐厨垃圾收集车和拉臂车,共计9辆。 2:室外油罐罐体容积为30m?,罐体材质为碳钢防腐,并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 3: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搅拌方式根据各厂家自行设计,投标人可对工艺进行优化调整,并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 4:《招标文件》P4,3.1.5“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或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单个合同处理规模 50 吨/日(含)及以上的餐厨或厨余垃圾处理系统成套设备供货的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已完成的提供体现完成系统带负荷调试验收或系统调试性能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 变更为:“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或主要设备制造商具有单个合同处理规模 50 吨/日(含)及以上的餐厨或厨余垃圾处理系统成套设备(含预处理系统或厌氧系统)供货的业绩。证明材料:①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处理规模、处理对象、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未体现上述内容的需同时提供体现上述内容的业主证明文件);②已完成的提供体现完成系统带负荷调试验收或系统调试性能验收或竣工验收的验收报告(可以为业主证明、用户证明或运行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认可。 ” 5、《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5页第5.2.10条第(1)点,关于“臭气来源及收集范围”中描述:“臭气来自餐厨预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含卸料间、接料斗、预处理设备及车间、出渣间、脱水间、厌氧罐、均质罐、沼液罐、综合水池、组合水池等” 变更为“臭气来自餐厨预处理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 6、《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5页第5.2.10条第(3)点,关于“排放标准”中“表 3.4.3-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排气筒20米)”按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对应20米高排放管排放数据执行(见下表):
招标人:蒲江县城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