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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7790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7790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如有):本次框架招标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投标保证金不沿用,曾参与本项目首次招标的投标人,参与此次二次招标投标时,请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
(三)招标范围:
1.序号4-19各地市供电局标的适用于各地市供电局及所属分局、县区供电局。
(三)预估金额
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如因招标人法律服务管理模式调整需要,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该项服务的具体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在服务项目实际分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法律案件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服务项目无实际需求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四)标的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各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新法解读、案例分析、法律诊所巡回咨询、法律沙龙活动(法律诊所巡回咨询或法律沙龙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以及律师坐班和律师培训服务(如有,具体见《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等事项。其中,序号1“公司本部”标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还包括涉电政策法规、文献更新(每月一期,每年不少于200份)和电力法治知识库标准化结构化内容服务(含法律意见书结构化约100份/年、涉电法律判决文书结构化约200份/年)。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尽职调查项目由省公司统招,服务范围覆盖全部序号1至20标的全部单位,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5.专项法律服务。对涉及重大法律风险事件、法律课题研究、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活动、涉电立法执法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人次。
(五)标包划分
1.为确保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参与4个标的投标,否则全部标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同时参与同一标的下全部标包,不得仅投标部分标包,否则该标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如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一次采购中已中标的单位在参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时,所能参与投标的标的数为最大投标数(4家)减去其已中标的标的数。
投标人参加同一标的各标包的投标费率须保持一致,如出现费率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一个标包的费率进行评标。
2.以下标包划分原则适用于全部标的:
2.1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均只选聘一家机构提供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该标包中标人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因各中标人中标费率相同,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可以选聘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也可结合各中标机构在本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经本单位法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择优选聘1家中标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2 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案件代理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由该标包中标人提供全部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由标的服务需求单位按照满足高效、优质服务原则,根据区域片区、业务领域、依次轮号等相对客观标准明确业务分配规则(详见“(一)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并按照该规则在各中标机构实际分配业务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六)报价和结算说明
1.本项目采用框架式招标,全部标的、标包按费率报价。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等)。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综合费率作为计算依据,详见报价明细表。
2.各标的最终中标费率为所有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报价的平均费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各标的需求单位分别与中标机构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3.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
3.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中标费率。对于电费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发的2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需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4 专项法律服务费按次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
(七)服务评价
按照专业性、确定性、独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时性等五个维度(各20分,满分100分),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经办人员在每项服务结束后及时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其中,专业性是指法律服务质量高,提交服务成果全面、准确;确定性是指针对委托事项开展深入调查研判,作出确定性结论;独立性是指开展服务事项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关方影响,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与委托人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时限要求提交服务成果。
服务评价结果将应用于调整业务量分配,服务机构出现两次评分低于70分的,标的单位可对其后续业务量予以适当调减。服务评价结果还将应用于公司系统内以后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2.专用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0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王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1727、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下载:招标(采购)公告附件.zip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77906)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CG0300022001577906),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如有):本次框架招标有效期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投标保证金不沿用,曾参与本项目首次招标的投标人,参与此次二次招标投标时,请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内容及最高限价 | 预估金额(万元) | 标包名称 | 常法坐班 | 常法培训 | 业务分配规则(常法除外) | 是否特殊包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4 | 中山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5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80 | 标包4.1 | 1名律师,每周五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22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6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依次轮号方式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4.2 | ||||||||||
8 | 湛江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培训):13.5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40 | 标包8.1 | / | 2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业务领域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8.2 | ||||||||||
9 | 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3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80 | 标包9.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1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5万/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8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业务领域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9.2 | ||||||||||
10 | 清远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30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20 | 标包10.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3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15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区域片区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0.2 | ||||||||||
标包10.3 | ||||||||||
13 | 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30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27 | 标包13.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2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10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依次轮号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3.2 | ||||||||||
14 | 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5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40 | 标包14.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1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5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轮号规则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4.2 | ||||||||||
16 | 揭阳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5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00 | 标包16.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2次,每次半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4.8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 | 否 | / | 1 |
17 | 河源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23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30 | 标包17.1 | 1名律师,每周坐班2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13.5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 | 按业务领域分配,具体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7.2 | ||||||||||
18 | 汕尾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坐班、培训):20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60 | 标包18.1 | 1名律师,每月2次,每次1个工作日,坐班服务费3万元/年,包含在常法费用内 | 5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区域片区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8.2 | ||||||||||
19 | 潮州供电局服务项目 | 1.常年法律顾问(含培训):10万元/年; 2.法律意见书:0.25万元/份; 3.法律案件代理费率:90%。 | 116 | 标包19.1 | / | 4次/年,每次半个工作日 | 按依次轮号分配,具体分配规则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 否 | / | 1 |
标包19.2 | ||||||||||
标包19.3 |
(二)项目概述: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3-2025年法律服务框架招标
(三)招标范围:
1.序号4-19各地市供电局标的适用于各地市供电局及所属分局、县区供电局。
(三)预估金额
各标的所列预估金额仅为预估量,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如因招标人法律服务管理模式调整需要,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该项服务的具体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在服务项目实际分配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法律案件代理、专项法律服务等服务项目无实际需求情况,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四)标的内容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各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日常法律咨询、参加现场/视频会议、出具律师函、备忘录、新法解读、案例分析、法律诊所巡回咨询、法律沙龙活动(法律诊所巡回咨询或法律沙龙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以及律师坐班和律师培训服务(如有,具体见《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等事项。其中,序号1“公司本部”标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还包括涉电政策法规、文献更新(每月一期,每年不少于200份)和电力法治知识库标准化结构化内容服务(含法律意见书结构化约100份/年、涉电法律判决文书结构化约200份/年)。
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对各类投资、交易、重组等重大项目开展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尽职调查项目由省公司统招,服务范围覆盖全部序号1至20标的全部单位,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法律意见书。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合同或法律咨询事项等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4.案件代理。对主诉、被诉、执行等法律诉讼、仲裁案件提供代理服务。
5.专项法律服务。对涉及重大法律风险事件、法律课题研究、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治活动、涉电立法执法项目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人次。
(五)标包划分
1.为确保服务质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参与4个标的投标,否则全部标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同时参与同一标的下全部标包,不得仅投标部分标包,否则该标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如在“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一次采购中已中标的单位在参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时,所能参与投标的标的数为最大投标数(4家)减去其已中标的标的数。
投标人参加同一标的各标包的投标费率须保持一致,如出现费率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一个标包的费率进行评标。
2.以下标包划分原则适用于全部标的:
2.1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均只选聘一家机构提供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该标包中标人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因各中标人中标费率相同,标的服务需求单位可以选聘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也可结合各中标机构在本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服务质量等因素,经本单位法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择优选聘1家中标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2.2 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案件代理和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为1时,则由该标包中标人提供全部服务;当同一标的下设标包数大于或等于2时,由标的服务需求单位按照满足高效、优质服务原则,根据区域片区、业务领域、依次轮号等相对客观标准明确业务分配规则(详见“(一)标的物清单及分包情况”),并按照该规则在各中标机构实际分配业务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六)报价和结算说明
1.本项目采用框架式招标,全部标的、标包按费率报价。报价须包含提供服务所有的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通讯费等)。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以综合费率作为计算依据,详见报价明细表。
2.各标的最终中标费率为所有中标人针对每项服务报价的平均费率,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各标的需求单位分别与中标机构签订框架服务合同。其中:
3.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年计价,结算价为:常法年度最高限价*中标费率,每半年结算一次。常年法律顾问实际服务期限不满半年的,按实际提供服务时间进行按月折算。
3.2法律风险尽职调查、法律意见书服务费按份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
3.3案件代理服务费按宗计价,按宗结算或每半年结算。案件代理费包括一审、二审、执行阶段的所有费用(律所代理同一案件审判程序后,执行案件不再另行收费)。单个案件结算费用: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粤价〔2006〕298号)计算的诉讼代理费*中标费率。对于电费催收案件、因同一事由引发的2个以上系列案件以及标的需求单位认为涉案金额虚高的案件等,中标人实际结算价格须在中标价格内再次进行下浮,具体下浮比例由标的需求单位与中标服务机构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标的需求单位可以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对于重大、疑难法律案件,各标的需求单位如认为需要另行选聘案件代理律所的,可按有关规定另行履行采购程序。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3.4 专项法律服务费按次计价,每半年结算一次,结算价为:中标单价*期内完成数量(中标单价=最高限价*中标费率)。
(七)服务评价
按照专业性、确定性、独立性、利益一致性、及时性等五个维度(各20分,满分100分),各标的服务需求单位经办人员在每项服务结束后及时对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其中,专业性是指法律服务质量高,提交服务成果全面、准确;确定性是指针对委托事项开展深入调查研判,作出确定性结论;独立性是指开展服务事项不受委托人或其他相关方影响,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利益一致性是指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权益,与委托人不存在利益冲突;及时性是指按照委托人时限要求提交服务成果。
法律服务机构服务评价记录表 填表单位: | |||||||||||||
序 号 | 事项 名称 | 服务 类型 | 律所 名称 | 经办 律师 | 办理 日期 | 评价结果 | |||||||
专业性(20分) | 确定性(20分) | 独立性(20分) | 利益一致性(20分) | 及时性(20分) | 总分 | 评价人 | 评分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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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评价结果将应用于调整业务量分配,服务机构出现两次评分低于70分的,标的单位可对其后续业务量予以适当调减。服务评价结果还将应用于公司系统内以后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评标活动。请投标人知悉并在接受相关条件情况下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3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4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公司本部服务项目,佛山供电局服务项目,东莞供电局服务项目,中山供电局服务项目,惠州供电局服务项目,江门供电局服务项目,韶关供电局服务项目,湛江供电局服务项目,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清远供电局服务项目,珠海供电局服务项目,汕头供电局服务项目,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肇庆供电局服务项目,揭阳供电局服务项目,河源供电局服务项目,汕尾供电局服务项目,潮州供电局服务项目,云浮供电局服务项目 |
2 | 法律专业服务团队人员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 | 公司本部服务项目,佛山供电局服务项目,东莞供电局服务项目,中山供电局服务项目,惠州供电局服务项目,江门供电局服务项目,韶关供电局服务项目,湛江供电局服务项目,茂名供电局服务项目,清远供电局服务项目,珠海供电局服务项目,汕头供电局服务项目,梅州供电局服务项目,阳江供电局服务项目,肇庆供电局服务项目,揭阳供电局服务项目,河源供电局服务项目,汕尾供电局服务项目,潮州供电局服务项目,云浮供电局服务项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5月05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评标时将予以否决投标处理:①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3. 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 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1)如果本次采购在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原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51091.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原系统)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原系统)->日常管理->组件下载。
(2)如果本次采购在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中开展:
供应商对于南方电网新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相关操作的其他疑问可参见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其具体下载路径为:http://www.bidding.csg.cn/down/1200297623.jhtml。
本次采购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中开展,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购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服务费缴纳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服务费与退费。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04月28日18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5月23日09时00分00秒。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电子邮箱:gylts@gd.csg.cn
联系电话:020-85126187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王工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0(南网供应链集团)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1727、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
3.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8日
附件下载:招标(采购)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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