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投资: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项目质量检测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地点:太仓市科教新城
2.2招标类型:服务类招标
2.3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0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000万元。
2.4检测服务期:大于等于730日历天。
2.5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7月,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在收到发包人的任务书后5个工作日(或按任务书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和范围。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3.1标段内容 | |||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001 | 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项目质量检测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 详见4.1.3.1条款 | 同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和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3.2招标范围: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新建机械零部件项目质量检测,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等专业工程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和备案类检测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3.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3.4标段情况: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确定一家中标单位。
4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和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1.3.1投标人资质: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机构资质(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备案类检测至少包括: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等);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3、注册地不在太仓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含省外的检测机构)到太仓市开展检测业务,应符合苏建质〔2006〕36号文规定,同时提供进太仓市承接检测业务备案表(提供原件);4、投标单位需在太质安建(2020)7号文件公示的名录中。
4.1.3.2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见3.1标段内容表;
4.1.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无
4.3 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3.1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3.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3.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3.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3.5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因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7投标人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参与项目投标的;
4.3.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4.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携加盖公章的确认投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于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3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仓东昌大厦609室)处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费用为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乡镇公告(网址:http://www.szzyjy.com.cn/tcsfzx/033006/tcCity_jyxx.html)中有关该工程招标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5日14时00分前,14时00分以后招标人将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太仓科教新城健雄路20号大学科技园11号楼3楼318会议室。
6.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7 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7.1入围方式: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主要条款
8.1投标报价:①桩基检测:静载:3.5元/KN;低应变:15元/根;②其他工程检测费由投标人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收费标准,结合本项目情况,综合考虑,自行折扣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劳务、材料、设备、机械进退场、管理、维护、利润、税金、风险费、保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含踏勘现场并自费一切费用。投标人如响应的,按“①桩基检测:静载:3.5元/KN;低应变:15元/根;②其他工程检测费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收费标准下浮 %计算”进行报价。本项目暂估合同价28万元。
8.2结算方式:检测人自单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结束之日起5日内,根据实际检测工作量提交工程明细单,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检测工作量以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单(或任务单)为准。
8.3质量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且满足发包人要求。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规范、标准颁布实施,承包人应按新的规范、标准执行。
8.4付款方式:建设期内,委托人每6个月向检测人支付已完成检测且提交检测成果报告的检测项目的检测费。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太仓新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健雄路20号11号楼三楼
联系人:陈志兴
电话:0512-53402322
9.2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东昌大厦609室
联系人:浦丽丽
电话:18962624257
10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作无效标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其它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定标准按招投标相关法规执行。
10.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和装订的;全套投标文件未装订在一个密封袋中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对投标文件密封袋进行密封或未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外面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全套投标文件中存在修改和行间插字但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
10.1.2投标资料中所有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出现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正常分辨的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评委会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0.2投标资料格式请参照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投标资料进行审核,并保留招标公告的解释权。
10.3现场投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或者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参加开标会。授权委托人需为投标人的在职职工。投标人不提供上述身份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10.4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
10.5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0.5.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示绿色苏康码、《科教新城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采本公告附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10.5.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10.5.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10.6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10.7本公告发布日期:2021-6-16至2021-6-18
附件1:确认投标通知书
确认投标通知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知悉并仔细研究了你方年月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交易信息--乡镇公告上发出的(工程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科教新城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身份证住址 | ||||||
现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是否在近28天内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28天内是否离开过苏州? □否 □是 | ||||||
离开太仓往 | 返太日期 | |||||
近28天内是否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疫情防控指挥部为准)人员接触?□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因车辆停放、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
以下由现场工作人员填写 | ||||||
备注:现场体温测量: ℃; | ||||||
说明: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1、取消进场参与交易活动;2、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3、拒绝其在本年度参与科教新城政府投资项目(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