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蔡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海青134000661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6
公告正文

永丰河河道岸线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2023-05-2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NNJ230170-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河河道岸线整治工程已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宁建审字[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秦淮永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595.2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95.26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95.25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595.26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95.26万元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95.25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工程北起宁芜铁路,南至石杨路,西侧紧邻永丰大道
2.1.2工程规模: 沿河两侧打造总长度约3.5公里的慢行步道,其中新建段约1.4公里,利用现状园路改造段约2.1公里;对河道岸线绿化进行提档升级,清理长势较差的植被,对裸土区域进行补植;同步对标识标牌、照明、亭廊、座椅和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进行完善。
2.1.3合同估算价: 115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6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永丰河河道岸线整治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及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无需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额或建安费在7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时间、投资额或建安费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注:①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②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

③提供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1月至- 2023年4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4)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项目无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9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2分

4.2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8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90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90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园林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以本单位注册为准) (3)给水排水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0.25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以本单位注册为准) (4)电气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含)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得0.25分。(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 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以本单位注册为准) 注:1、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总承包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团队人员。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每人按照一个专业计分,不得重复计分。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1月-2023年0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6-26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秦淮永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 9 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 268 号苏宁慧谷
邮编:210000 邮编:210000
联系人:蔡工 联系人:张海青
电话:025-57013126 电话:13400066182
传真:/ 传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f9de1717-f5c2-4ce9-8968-18f5dac0670a&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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