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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机关)2023年1月(第1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01-27
所属地区:江苏省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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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机关)年月(第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姑苏)分局(机关)年月(第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采购预算(万元)预计采购月份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备注姑苏区年度建设及市政工程规划指标核定服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促进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定(试行)》(苏规规号)第六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定期委托第三方对建设工程的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抽检,《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管理规定》(苏规规号)第三条: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环节,规划验线工作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对苏州市姑苏区范围内规划批准的建设工程及市政工程(含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实施规划验线测量工作以及规划技术指标(如建筑面积指标、容积率指标、建筑密度指标、停车指标、绿地率指标等)复核工作。-是否姑苏区年度日照复核及网上公示根据《苏州市日照影响分析规划管理规定(试行)》(苏规规号)第八条:建立日照影响分析报告核查制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委托第三方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周边有已建住宅的项目,所需费用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单位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苏州市实施细则之二“日照影响分析规则”(年版)》的要求,进行日照时间的复核计算,以保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日照分析报告的正确性。根据《苏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苏规规号)第五条:城市规划制定的公示经费列入城市规划工作经费内;第六条:公示方式为通过新闻媒体、城市规划展示馆、规划局网站或现场公示、设施公示意见箱等方法对公众进行公示,《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居民扩建、改建、翻建私人住房的,申请人应当持房屋产权证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向城....
发布媒体: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zbwm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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