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矿石精选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金额
16368.0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矿石精选物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矿石精选物流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内
建设规模:矿石加工设计规模500万t/a,服务年限约20年
工程投资总额:16368.06万元
职工人数:174人,其中管理和服务人员15人,工人159人
工作时数:每年工作日330天,生产制度实行三班制,每班8小时
二、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评价区域内共设6个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SO2、NO2、TSP、PM10及监测期间的气象要素,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各个监测因子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水环境:本次水环境现状评价在排淡河共布设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断面COD、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要求,目前园区规划环评已提出水污染总量削减方案,用以改善排淡河下游段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本次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布设6个地下水监测点,其中3个监测点仅测地下水水位。各监测点除氯化物外各项指标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Ⅳ类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状况良好。
土壤环境:在项目所在地选取3个土壤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中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
声环境:在项目周围共布设6个厂界噪声监测点,项目各监测点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采用槽车运至园区板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矿石加工废水、设备冷却排水、原矿及精矿堆场洒水抑尘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矿石加工废全部经循环水系统回用于矿石加工,不外排;精矿堆场洒水抑尘废水经精矿浓缩罐去除精矿渣后,再送循环水系统回用于矿石加工,不外排;精矿堆场地面冲洗废水经精矿浓缩罐脱除精矿渣后,尾矿堆场地面冲洗废水经尾矿浓密机脱除尾矿渣后,送循环水系统回用于矿石加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循环系统排入循环系统,回用于矿石加工,不外排;设备冷却排水为清下水,直接送入循环水系统回用至矿石加工,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板桥园区板桥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施工期通过洒水抑尘、表面加湿、遮盖篷布、地面硬化等措施,降低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选用清洁燃料。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原矿堆场、精矿堆场、尾矿堆场装卸过程及原矿缓冲仓卸料过程的少量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本项目原矿堆场、精矿堆场、尾矿堆场、原矿缓冲仓均为全封闭系统,同时封闭廊道内、封闭原矿缓冲仓内安装喷淋系统,卸料及装车过程中进行洒水抑尘。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限值1.0mg/m3的要求。
(3)噪声
项目施工时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取严格以下降噪措施,减少项目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工艺。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通过对项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可做到厂界稳定达标排放,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施工期施工营地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并设兼职的环境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区的生活垃圾集中统一回收;做到及时清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避免长期堆存滋生蚊蝇和致病菌,影响健康。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垃圾暂存点,产生的建筑垃圾暂时存放定期外运。
运营期矿石加工产生的尾矿临时排至尾矿堆场暂存,后作为建筑材料原料综合利用;损坏的衬板、生活垃圾和设备维修时产生废含油抹布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与区域规划相容,选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在满足本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按本报告书规定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总
联系电话:0518-82233399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025- 86773123
传 真:025-86773111
电子邮箱:1844631552@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九、公示期限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连云港恒鑫通矿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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