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招标编号:XXWL-00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黄冈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440.618431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 资金0,招标人为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 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预算金额:440.618431 万元。预算金额即为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 标报价无效。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工程的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站截图打印后并加盖公章,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XXWL-0001
三、项目概况: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预算金额:440.618431 万元。预算金额即为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 标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工程的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 中国
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站截图打印后并加盖公章,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或者网上获取。 3.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营业执照、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网络获取: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 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 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 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
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 子
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 标 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18942111003@163.com。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联系方式:189421110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总 电话:189072535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坡外滩东坡院子E6-01 联 系 人:雷雨
电 话:18942111003
电子邮件:1894211100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 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XXWL-0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
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 1
一、项目名称 ..................................................................1 二、项目编号 ..................................................................1 三、项目概况 ..................................................................1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1 三、获取采购文件 ..............................................................2 四、响应文件提交 ..............................................................2 五、开启 .......................................................................3 六、公告期限 ..................................................................3 七、其他补充事宜 ..............................................................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二、供应商须知 ................................................................8(一)总则 .....................................................................8(二)磋商文件 ................................................................8(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2(五)磋商程序 ...............................................................13(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 15(七)质疑和投诉 ............................................................. 16
(九)其他要求 ...............................................................17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 18
第四章合同草案 .................................................................................................................19
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 20
一、评审方法 .................................................................20 二、评审程序 .................................................................20(一)资格审查表 ............................................................. 20(二)符合性检查表 ........................................................... 23(三)详细评审 ...............................................................24 三、编写评审报告 ............................................................. 25(一)评审报告的内容 ......................................................... 25
(二)评审报告的签署 ......................................................... 25
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 ...................................................................................................... 26
一、磋商书及附件 ............................................................. 29 二、报价文件 .................................................................33 三、商务文件 .................................................................34
四、技术文件 .................................................................40
磋商文件
第一章磋商公告 (代磋商邀请函)
一、项目名称: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 二、项目编号:XXWL-0001
三、项目概况: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 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预算金额:440.618431 万元。预算金额即为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 标报价无效。
四、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工程的中标 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 中国
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 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网站截图打印后并加盖公章,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现场获取或者网上获取。
3.方式:
(1)现场获取:须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营业执照、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网络获取: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 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 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 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 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 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人邮箱:18942111003@163.com。
4.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磋商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黄冈市东坡大道 55 号东坡外滩东坡院子 E6 幢 1-101 联系方式:189421110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总
电话:18907253566
磋商文件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下面所列资料
是对“供应商须知 ”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2.定义
2.1“采购人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 ”: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 ”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磋商供应商 ”是指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
(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
2.6“成交供应商 ”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 ”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 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 等。
3.3“服务 ”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 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 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知
(3)项目采购需求
(4)合同草案
(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6)响应文件的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 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 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 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 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
7.现场踏勘
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 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 为准。
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
磋商文件
单位。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 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
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 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 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 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文件。
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 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 ”、“未测试 ”、“没有 相应指标 ”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
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 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磋商报价
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 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 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 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 被视为无效文件。
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 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 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 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
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
磋商文件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 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 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3.联合体
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
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 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 ”。
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 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 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 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 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 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 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 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有效期
16.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 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
17.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 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 (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 ”、“副本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 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7.2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 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 (磋商时间) 前 不得启封 ”的字样。
18.2为方便磋商记录,供应商还应将一份《报价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 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 ”字样。
18.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8.4要求在磋商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磋商供应商名称。有关提交 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磋商文件
19.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 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 采购人将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 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 或撤销其响应文件。
21.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磋商程序
22.磋商小组
22.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 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 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 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2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 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磋商代表
23.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 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 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24.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
磋商文件
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 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 方法及标准 ”。
25.磋商
25.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 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 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25.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4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 商。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 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5.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终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 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5.7采购人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
磋商文件
认。
26.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6.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 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
26.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 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
(六)成交与签订合同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27.1采购人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认评审报告。
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 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 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3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27.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签订合同
28.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 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 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的内容除外。
28.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
磋商文件
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 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29.质疑
29.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提出质疑。
29.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 列内容: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 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 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 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 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 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0.质疑回复
30.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0.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磋商文件
(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31.投诉
3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 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 项的范围。
31.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 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 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 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其他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文件
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要求;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磋商文件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签订合同时约定。
磋商文件
第五章 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 方法。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 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 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 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查表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
备注:
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 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 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 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 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 下一项评审。
磋商文件
(二)符合性检查表
备注:
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 √ ”, 否则为“ × ”。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
评审。
磋商文件
(三)详细评审
磋商文件
三、编写评审报告
(一)评审报告的内容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磋商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格式
磋商文件
封面:
采购人名称项目
响 应 文 件(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
日期:年月日
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目录 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
磋商文件
一、磋商书及附件
(一)磋商书
(采购人):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 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
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 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
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 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
4 .重要声明:
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
□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 写)。
(备注:以上3 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
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 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所 附《 报 价 一 览表 》 中 规 定 的应 提 交 和 交付 的 货物报 价 总 价 为
磋商文件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
4. 本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的 有 效 期 自 递 交 响 应 文 件 之 日 起 共 (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
5. 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服务费。6.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报价有关 的 一切正式往来信 函请 寄: (由供应商填 写)。
供 应 商:(公章)
通 讯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函 件:
授权 代表 签字:
日 期:
磋商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 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 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
日 期:
磋商文件
二、报价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磋商文件
三、商务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
采购人:
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1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2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 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三)资质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表》。
磋商文件
(四)业绩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
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认证体系等。
磋商文件
(六)其它商务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
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
磋商文件
四、技术文件
(一)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 显示。方案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磋商文件
(二)其它技术文件
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 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 期 : 年 月
磋商文件
项目概况: 黄冈市祥宏物流综合码头散货泊位引桥及设备安装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或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
2.2 | 监管部门 | 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 |
2.5 | 磋商供应商 | 满足第一章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4.2 | 采购服务费 | 1.采购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支付标准:13000 元。 3.支付时间:采购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 时支付。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银行账户信息 (1)户名:黄冈市祥宏物流有限公司 (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黄冈长江支行 (3)账号:1814030119200155044 6.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 料: (1)开票单位名称; (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 (4)单位联系电话; (5)开户行及账号。 |
6.3 | 供应商确认收到 磋商文件澄清或 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集中踏勘时间:***** 集中踏勘集合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10.4 | 对多包采购 的规定 | 无 有:***** |
12.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4.2 | 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 | 无 有:*****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 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的文件和磋商 文件规定的其他 资料 | 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 定的内容。 |
16.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180日历日 |
17.1 | 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正、副本数量 |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当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者“副本 ”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 时, 以正本为准。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PDF;介质:U 盘。内容与纸质响 应文件正本一致,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 准。 响应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代表 按磋商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是 法定代表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 表是授权代理人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 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供 应商负责。 | ||
18.4 | 样品 | 无 有: 样品名称:***** 样品数量:***** |
19.1 | 磋商响应文件送 达地点及递交 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内容。 |
22.1 | 磋商小组人数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 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22.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其他:***** |
25.4 | 确定提交最后报 价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本项目适用第(2)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26.2 | 推荐成交候选 供应商数量 | 本项目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27.4 | 成交通知书的 领取时间 | 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 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 |
28.1 | 履约保证金 | 无 有: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 |
29.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0.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 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九 | 其他要求 | 无 |
其他补充事项 | ||
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 ”或“前三年 ”、“近 五年 ”或“前五年 ”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 件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 ”是指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 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 以上 ”、“ 以下 ”、“ 内 ”、“ 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 足 ”,不包括本数。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代表选中,“”代表未选中。 |
序 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 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 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如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 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 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3 年度)经审 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 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 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 明文件。 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权任 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 证明材料。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 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 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 求;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 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 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 纳凭据。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 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 (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具 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 金。 备注:如果供应商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 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评审专家有 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 果。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3. | 为本采购项 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 购活动。 | 由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声明 |
4. | 2019 年 10 月 01 日 以后 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 建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以合同签订时 间为准。 |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5. |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 网 站 (www.ccgp.gov.cn) 政 府 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 章)。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7.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或网站截图打印 后并加盖公章,且未担任其 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提供近 6 个月任 意一个月社保) | 由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序号 | 审核内容 |
1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2 |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3 | 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4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5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6 | 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7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价格部分 (30 分) | 报价得分 | 30 |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 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 2、其他合格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磋商报 价得分=(磋商基准价 D/最后磋商报价V) ×价格权值×100 价格权值= 30 % |
商务部分 (20 分) | 项目经理任 职资格与业 绩 | 4 | 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 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个 2 分 ,共 4 分。 |
技术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 业绩 | 4 | 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 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 目总工即技术负责人)。每个 2 分,共 4 分。 | |
企业业绩 | 9 | 2019 年 10 月 01 日以后承建的类似工程(须出具承建同一 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 个 3 分 ,共 9 分。 | |
企业认证体 系 | 3 | 投标企业具有有效的 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0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三证齐全得 3 分,不全不得分。 | |
技术部分 (50 分) | 施工方案 | 10 | 比较施工技术和资料、材料及机具准备;施工力量配置与工 序总体安排,优得 8-10 分,良得 5-7 分,一般得 1-4 分,不 提供不得分。 |
工期及施工 进度计划 | 10 | 比较工期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工程综合进度保证措 施,优得 8-10 分,良得 5-7 分,一般得 1-4 分,不提供不得 分。 | |
质量管理目 标、保证体 系及技术组 织措施 | 10 | 比较质量目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质量体系及管理方法 和措施;质量保修承诺;质量保证技术措施,优得 8-10 分, 良得 5-7 分,一般得 1-4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安全管理 | 5 | 比较安全目标承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方 法、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优得 4-5 分, 良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环境保护及 安全文明施 工 | 5 | 比较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目标及组织机构、环境因素分析及 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保护环境,优得 4-5 分, 良 得 2-3 分,一般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项目部配备 | 6 | 除项目经理外,技术负责人 1 分、其他管理人员共 5 人,每 配备一个得 1 分。其他管理人员未配备的不得分。 | |
质量目标 | 2 | 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质量目标得 1 分;在质量目标不为零的情 况下,有与所报工程质量目标相对应的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 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施工工期 | 2 | 满足或不超出磋商文件要求得 1 分;在施工工期不为零的情 况下,有承诺违约经济处罚的得 1 分;否则不得分。 | |
合计 | 100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序号 | 磋商报价(万元) | 工期 | 磋商声明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资质 | 1.等级: 2.证书号: 3.发证单位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现有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金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时间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电 话:传 真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名 称: 账号: | ||||
资金情况 | 固定资产:(万元) 流动资产:(万元) | ||||
经营范围 | |||||
组织结构框图 | |||||
备注 |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甲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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