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中科炼化化工消瓶颈项目板式塔成套内件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31117-4803-15161-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润韬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2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科(广东)炼化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科炼化脱丁烷塔及汽油汽提塔塔内件公开招标所需板式塔成套内件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31117-4803-15161-B1
    2.项目内容:中科炼化脱丁烷塔及汽油汽提塔塔内件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板式塔成套内件\Φ1600 浮阀 18 304+Q235B
1.00

包1-包1
2
板式塔成套内件\Φ2300 固阀+浮阀 48 304+Q235B
1.00

包1-包1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商务条款响应(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交货期和结算条款。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技术条件响应 (提供技术方案): 1.投标对技术文件中的“★”项出现偏离。 2.投标对技术文件中的不加标注普通项出现偏离3项以上。 出现上述2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将被否决。
    3.1.8 投标人或其技术支持方须具有丰富的设计经验和计算能力,本次招标规定投标人的技术支持(设计)方应为或等同:北京泽华化学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苏尔寿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格里奇(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协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同一设计业绩、同一专利不能同时提供给参加本次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如提供则双方的同一设计业绩均视为无效。同一技术支持方只能支持一个投标人,否则视为无效。 提供有效合作协议复印件。
    3.1.9 投标人须提供乙烯裂解装置近2018年至2022年年塔内件至少2套及以上的制造供货业绩,并且该塔内件已连续运行12 个月以上(以合同交货日期计)。投标方本次使用的技术支持方必须与提供的业绩的技术支持方一致,否则算无效业绩。
    3.1.10 设备制造不允许分包和外购(标准件除外),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本次投标商所使用的塔内件技术,一个技术仅准许支持一家投标商,不允许具有同一类型的塔内件技术文件两家及以上厂家进行投标。
    3.1.1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1.13 投标方必须有独立的制造厂房车间,并提供设备照片、相关数据说明。
    3.1.14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6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11月10日 8:00至2023年11月21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09:00。
    开标地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ing.sinopec.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1月22日 09:00前与刘润韬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梁钊源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中心。 一、咨询方式:1.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登录、标书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CA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制作和模拟解密等过程遇到问题,请电话咨询平台客服400-819-8786。2.业务问题请首先详询刘润韬(0759-3609026、wzliurt@sinopec.com),如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3.异议投诉联系方式:周金良(0759-3609636,wzzhoujinl@sinopec.com)。4.如以上联系方式均无法接通,请拨打固定咨询电话:李洁莹(0759-3609516)。 二、投标报名及费用支付:1.标书费支付完成后手机短信或邮箱可收到相应电子发票。2.投标保证金根据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账号支付(虚拟账号单独对应投标人和投标项目,每次每人不同,不能混淆)。3.如本项目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投标保证金须重新支付(注意:支付账号与之前不同)。 三、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发至(wzliurt@sinopec.com),并在招标平台反馈不参加投标,如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今后参加其他项目招标评审中将有所体现。本条说明不针对决定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非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此为准)。2.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必须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3.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自行远程解密(系统默认解密时间为开标后半小时之内)。 五、本项目如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投标须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详见公告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初步评审标准),且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逐项响应,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六、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商务唱标阶段都将予以唱标。评标排序结果将在电招平台“开标大厅”界面公布,最终招标结果以平台公示结果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1.开标前所有变更内容和澄清答复均以平台发布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领取和查看相关澄清文件。如因未下载或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做否决处理,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的视同串标。 八、仅在出现法律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相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中描述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本公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要求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说明最终解释权归华南招标中心。。
    7.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刘润韬
电 话:
0759-3609026
电 子 邮 件:
wzliurt@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梁钊源
电 话:
18125933841
电 子 邮 件:
liangzhy33.zkl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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