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2023年省财政黑土地保护项目堆沤有机肥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当年本地区气候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实施)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法库县周边乡镇)
★二、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三、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货物名称:堆沤有机肥
(2)数量:1包:不低于11000吨;2包:不低于11000吨;
(3)货物用途:用于本地区黑土地保护
(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地块。
★四、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堆沤有机肥施用:采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有机肥均匀抛洒在秸秆还田的地块。
(二)亩施
包组
肥料种类
亩数
亩施
001
堆沤有机肥
5万亩
不低于220公斤/亩
002
(三)技术要求
(1)外观:外观均匀呈粉末状,无明显的机械杂质,无恶臭。
(2)标准要求:施用的堆沤有机肥技术指标应符合《农业废弃物堆沤肥料生产技术规程》(DB21/T 3419—2021)要求。
★五、技术服务及培训
要求必须开展农民培训,培训以村为单位,每个项目村培训次数不低于1次,培训人数主要为本村种植户,同时可以发放宣传单或进行村级广播宣传。
★六、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 号)执行。
(2)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3)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 [2017]603 号)执行。
(4)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肥料进场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抽样人员进行随机采样,统一送检测机构检测,并由检测机构提供样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操作整个过程要求有图片和影像资料。培训要求有签到簿、有照片、有条幅。
(2)投标人中标后所供应货物如达不到上述技术要求,需无条件更换,不合格货物不予支付相应的价款。
★八、付款方式及条件:全部项目100%完成,经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国家税务局正规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甲乙双方开始进行结算
★九、质量保证期:( 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