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园林管理所2023年悬挂国旗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8.3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园林管理所
2023年悬挂国旗项目询价公告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园林管理所(采购人)现对2023年悬挂国旗项目(含国旗材料、安装、维护)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以公开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悬挂国旗采购项目
2.采购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园林管理所
3.采购方式:询价
二、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一)预算金额:83124元。3号普通国旗(1280*1920mm):47232元
4号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906*1440mm):35892元
(二)最高限价:80000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3号普通国旗:246套。其中:奎阁大道63套(朝阳大道口至奎阁派出所路口),石滨路至公安分局路口46套,深广大道ABC段137套。
(二)4号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36套。其中:管委会办公楼周边青杠街20套,益民路下段16套。
注:每柱灯杆挂1套(2面国旗)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经开区门户网(http://gajkq.guang-an.gov.cn/   )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实际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六、其他要求:
(一)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人工、材料、车辆运输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费等所需一切费用。
(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4号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产品整体质保两年。
(三)售后服务:维护期内,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短信或者其他形式的保修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12小时内做好维修服务,免费更换损害部件。在连续2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退货或者更换相同规格,同型号或更优质产品。
(四)维护管理:普通国旗维护期为安装完成直至采购人通知拆除前,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维护期为1 年,维护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同时要求供应商出具质保一年(自验收之日起)的承诺函及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产品质保两年的承诺函。
(五)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参照《广安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广市财采〔2021〕275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六)履约保证金:
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当日供应商需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缴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选。采购人将在次日依次顺延通知第二名供应商实施本项目(成交后采购人提供)。甲方验收合格,收到乙方申请3个工作日内确定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如履约不合格或没有完全履约则不予退还。
(七)付款方式:
第一次拔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完成申请验收(书面申请)。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第二次拔付:甲方通知拆除后(4号LED户外路灯杆灯箱国旗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
第三次拔付:待验收后一年维护期满, 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七、报名时间及须提交的资料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2023年9月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则不需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注:报名成功后,供应商现场向采购人获取设计方案(如有)及报价表电子版以便填写报价。
3.询价时须提供资料的相关要求
(1)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须将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报价表分开密封包装,不能合装,两密封袋均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询价时同时递交。采购人收齐资料后,询价小组按程序审核资料,资格审核后,则进行报价环节。报价表上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除此之外的其他报价(所报价格包括设备购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安装调试、清扫、维护、税费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以报价低前三名为推荐供应商(若排名出现并列情况,以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中选供应商最终结算价款根据项目实际实施采购数量为准。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询价活动:
1)出现影响本次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询价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孵化器综合楼606办公室    6.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孵化器综合楼611会议室  
7. 本项目成功供应商在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经开区门户网(http://gajkq.guang-an.gov.cn/   )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园林管理所
地址: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孵化器H楼608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2666288
附件:资格要求、报价表、介绍信、报名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