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人工边坡治理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m-ljt-2023-cs-2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0718-8989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5
公告正文
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人工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21 16:14|发布单位: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05|项目监管地:恩施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项目概况】
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人工边坡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M-LJT-2023-CS-26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3-2023-00108
3、项目名称: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人工边坡治理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2.420936(万元)
6、最高限价:192.420936(万元)
7、采购需求:
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人工边坡治理工程,主要内容:锚杆工程、格构工程、微型桩、格宾挡土墙、地表截排水工程、生态护坡工程、监测预警工程等;主要功能或目标: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自然资源部门(或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或地质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
(3)供应商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及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25日至202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3、方式:
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政府采购获取文件登记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以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司公章现场获取文件,或将上述资料传至邮箱:hbymxm@126.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0718-8989606确认获取文件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7月0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7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恩施市公安局六角亭派出所
地   址:恩施市公园街3号
联系方式:18372591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誉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欣华理想城6号楼2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0718-898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837259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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