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塔里木油田泽普2024-2025年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增产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塔里木油田泽普2024-2025年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增产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4-XJT18-FK12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气田已经开始应用排水采气技术,目前已应用的常规气举、电泵等排水采气技术具有局限性,极大的影响了气田的科学、均衡、合理、效益开发。2022年和田河气田创新应用速度管柱排水采气技术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根据见水气田排水采气需求,拟对部分产水气井进行速度管柱排水采气技术应用,并配套井口智能调节气举气量、井口计量及数据采集功能,达到气田有效排水、稳产、精细调控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
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2024-2025年速度管柱排水采气增产技术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收集排水采气井工况资料;完成速度管柱排水方案设计;提供速度管柱排水采气作业所需的设备及材料(根据单井情况配套满足力学性能、井筒流体腐蚀条件、气举性能的速度管柱及井口悬挂),和田河气举工程深度满足2500m以上,柯克亚气举工程深度满足3800m以上;配套安装速度管柱排水采气现场设备,根据区块需求配备井口智能化设备,实现气举排水井口智能计量调产调注;收集速度管柱排水采气作业的相关技术参数等数据;完成现场速度管柱排水采气施工及生产调试;提交单井施工总结报告、效果评价报告等服务内容。
2.3.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单井现场。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1人,至少具有10年(含)及以上工程技术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2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技术人员至少2名,均至少具有3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或1井次及以上气举排水采气现场作业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至少2名,均至少具有1年(含)及以上采油气工程或井下作业方面现场工作经验。
以上人员必须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名称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包含但不限于包含人员姓名、岗位、对应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等);(2)提供对应人员的证书扫描件(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证、井控证);(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4年12月至2024年5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速度管柱排水井口及井下设备:
提供型号为1.25英寸及以上速度管柱,配套相应的井口悬挂器(压力级别70兆帕及以上)及配件1套;提供井口气举气智能调节设备、气举气及产出流体小型计量设备、设备传输配套配件1套,耐压等级满足35MPa。井口装置配备要求EE级以上;速度管柱及与井内流体接触部件,和田河区块配备必须满足抗硫化氢5000PPm。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需标明压力等级、耐腐蚀性能、尺寸等关键参数);(2)提供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3)提供速度管柱、井口悬挂器的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7.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7月24日08:00至2024年07月3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联系人:任凤梅,电话:0996-2173137。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平台运维)。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一次招标失败后需进行二次招标;若二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正常进行开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陈枭杰
电 话:0996-2174084
邮 箱:xj_chenxiaojie@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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