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nj240019-01fg
预算金额4288.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顾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洁159518120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3
公告正文
编号: BNJ240019-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秦淮区白下路等五条道路病害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4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288.9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288.99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秦淮区白下路等
        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工程实施范围:(一)白下路。西起洪武路,东至龙蟠中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 1469 米。(二) 淮海路。西起中山南路,东至洪武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 323米。(三) 程阁老巷。西起中山南路,东至洪武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 281 米。(四)中和桥路。北起光华路,南至铁路口,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全长约 447 米。(五)集庆路。西起凤台路,东至中山南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 1192 米。具体界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确定。工程实施内容:对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路面病害进行治理,对人行道路面破损部分进行修补,对不满足要求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对存在缺陷的检查井进行维修或更换。本次实施的五条路车行道现状病害和补丁面积占比较大,在病害处治后整体铣刨摊铺一层沥青面层,标线待路面铣刨完成后重新喷涂。具体方案待审核后确定。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43.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588.2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①包含但不限于符合设计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完成各设计阶段的审查,后期施工配合。②各阶段需报批的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含初步设计评审、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规划报建等)。③后续服务包括:概算文本的编制、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配合编制桥梁保护方案、项目报批(规划、交通等部门)、完成审查等相关服务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及后续工作,提供设备招标技术要求;施工配合、全过程设计跟踪、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设计成果;配合工程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3-13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本工程设计投标最高限价为135.77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6分)
6.2.1企业业绩:2019年02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整治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类型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得重复计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02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或建安费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整治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金额、类型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得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项目)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得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原则及目标: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提出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总体设计思路、原则及目标,本工程的设计标准、总体方案等。(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2)老路调查分析与评价:应充分结合现有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对老路进行综合评价并对病害原因进行分析,为路面处置方案提供有力支撑。(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3)道路工程设计方案:对老路病害提出有针对性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充分结合现有资料及现场调查情况,经济、合理、可行。方案成果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详实图纸。(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4)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对道路交通组织、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交通现状,合理可行。设计方案中应包含与设计方案相适应的图纸。(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5)排水附属设施:对现状雨水篦、检查井等进行充分调查分析,提出合理的整治方案。(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本项目为病害整治项目,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采用切实可行的新技术或新工艺,以减少对施工过程的影响,并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质量保障措施:提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措施得力。(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2)经济分析:投资估算编制文件内容完整、合理且相对准确。(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3)重点、难点分析:对本招标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加以分析。(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4)关键性技术问题及对策措施:结合老路改造项目自身特点及主要矛盾等,对招标项目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优:6分;良:5.4分;中:4.8分;差:4.2分;无:0分)
(5)设计进度保障措施:对项目设计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定。(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后续服务: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优:2分;良:1.8分;中:1.6分;差:1.4分;无:0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6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与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计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2道路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得3分/人;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3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人,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3给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职称加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4.4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得3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加3分,具有建设工程类工程师职称加1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自2019年2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的市政道路整治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市级得0.5分/个,省级及以上得1分/个,满分2分。注:最多提供两个奖项,同一项目不同获奖不得重复计分,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6.5.2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中)
备注:
(1)本标段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 路阳光"交易平台,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清晰、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注册证书上如有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5)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得重复计分。
(7)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8)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9)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2月22日16时4分到 2024年2月29日16时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8.5、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8月-2024年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0、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8.11、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32-3号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号楼东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顾工 联  系  人:徐洁
        电       话:13813381678 电       话:15951812071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43242ce-eb45-44e3-93e1-473a64c49336&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7mIcRP1oczbkGsk0zPgJ3iDJRND*ZVmTMiVecZOkJaJN-QCXwlutr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499023、025-8375359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