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质量月”活动项目采购需求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月”活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质量月”活动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10万元;
  (三)采购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开采购;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采购条件的数量:该项目采购商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采购小组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供应商为采购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
  该项目满足采购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采购前的采购商数量或经采购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的,将予以取消。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半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六)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八)有与开展“质量月”活动项目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评委、执行团队,熟悉赛事组织工作。
  (九)本项目不能联合体投标。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采购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采购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采购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采购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无效采购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质量月”活动项目分为“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主题演讲比赛和征文比赛等部分同时进行。此次活动突出线下形式,以征文活动、演讲比赛和媒体宣传的形式相结合,邀请相关领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工作岗位人员约100人,其中企业代表约80家。搭建质量交流展示平台,传播质量文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推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各领域全面质量提升。
  (二)相关技术要求:
  1、有项目完整策划方案及执行计划,且符合项目要求,具备可操作性,能达到预期效果。
  2、有专业、规范的评审标准。
  3、具备3人(及以上)组成的专业评审组,评委具备专业评审能力或相关经验。
  4、具备同类型活动相关经验。
  5、搭建线上投票平台1项。
  6、搭建直播平台1项。
  7、项目完结提交执行总结报告1份。
  8、项目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三)保密要求:
  中选供应商应负责保管好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且每次向采购人交付印刷品后,中选供应商应及时对印刷过程中的废品和多出来的印刷成品进行销毁,不得流向社会。中选供应商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或项目执行成果相关信息,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中选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或企业信用证明;
  (三)供应商应通过现场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报价文件》(在封面处注明项目名称),本项目报价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
  (四)本次“质量月”活动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标准及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六、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下午17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
  地址:惠州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921房
  联系方式:冯赛男    电话:0752-3278318
  附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月”活动项目采购评分表.xlsx
  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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