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s拍-2022-15号
预算金额9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莆土拍2022年16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12月06日 至 2022年12月28日 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PS拍-2022-15号 地块位置 荔城区北高镇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1682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920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限价商品房 4.1682
受让单位 莆田市荔城区荔隆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PS拍-2022-15号地块(荔城区共建北街与金岸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位于莆田市荔城区鞋材加工集中区基本单元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1681.82平方米。1、(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街道办事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管理所、税务所等(计容建筑面积≥3300m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计容建筑面积≥750m2)、邮政所(计容建筑面积≥250m2)、公共配送中心(应设置一处,布置在建筑地面一层,计容建筑面积≥100m2)、社区级环网单元(应设置两处,计容建筑面积≥40m2/处)、社区卫生室(计容建筑面积≥30m2,且计容建筑面积≥15m2/千人)、文体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200m2,且计容建筑面积≥100m2/千人)、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m2,且用地面积≥150m2/千人)、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 (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计容建筑面积≥100 m2)、生活垃圾分类屋(计容建筑面积≥15m2,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社区终端: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其他要求:街道级行政办公设施、街道级社会福利设施、街道级公用设施、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等应集中设置,需有明显对外出入口;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2)道路交通设施为: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其中街道级配套设施应按其他办公建筑类型进行配建停车位。在满足配建要求后,需再设置社会停车场,停车位泊位数不少于300个。2、该宗地配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商管理所、税务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邮政所、社会停车场验收合格后无偿交付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使用,所涉及不动产权一并办理给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3、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PS拍-2022-15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2]82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一)容积率>1.0且≤2.5【其中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含社区商业)应不小于地块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且不大于15%】;(二)建筑密度≤30%;(三)绿地率≥30%;(四)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45米,黄海高程≤55.7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底层架空则应≥6层)。
备注:  

二、公示期:2022年12月28日 至 2023年01月02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351100
    联系电话:0594-2631990
    联 系 人:梁运涛
    电子邮件: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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