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02230209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部智动新城水质净化中心 已由泰州市海陵区行政审批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名称:西部智动新城水质净化中心)(泰海行审备[2022]3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龙路管网改造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运河路南侧、光伏科技产业园(东区)东侧、海优威东侧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运河路南侧、光伏科技产业园(东区)东侧、海优威东侧,总投资10亿元。新建占地35亩的污水处理中心(工业污水);新建和修复总长度约12公里的配套管网;对污水排放处九岛环湖约300亩区域进行生态修复建设,不断提升园区工业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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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价的10%,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上述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甲级]或者([排水工程甲级]并且[道路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8月-2023年1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R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10 日 17 时 0 分 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 日 9 时 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汇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区龙园路201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523-86871688 代理机构:江苏方正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海陵区永晖路3-9号3楼 电子邮箱:869808971@qq.com 联 系 人:吴嘉敏 电 话:15996006660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2 | 勘察设计企业申报系统操作(企业端).pdf |
3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4 | 九龙路管网改造工程2023.2.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