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城商业保理河北保定一期外部法律顾问招标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长城商业保理河北保定一期外部法律顾问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为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为公司就日常运营中所涉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业务、对外借款相关事务等;
3.应公司要求审阅其出具或签署的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4.评估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就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与监管政策上进行合规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6.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7.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代理诉讼除外;
8.为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一次;
9.对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10.应公司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为公司运营的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网址:https://ccc-agw.gwscf.com/)提供日常业务运营相关的法律意见。如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运营主体变更为公司关联公司,仍需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为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无须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12.根据公司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日常事务。
三、技术要求
1.常年法律顾问应指派至少1名业务能力强、具有6年以上(含)从业经验和丰富金融行业法律事务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并指派1名以上其他律师(3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为协办律师,共同担任公司之顾问律师,保证公司有服务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2.对公司的法律咨询应按公司要求及时做出正确解答,回复的时间期限应满足公司的特定时间要求,且一般不超过48小时,紧急事项顾问律师可在24个小时内到达公司提供现场服务;重大事务根据公司确定的时间为准,但公司应保证常年法律顾问有合理的准备时间;
3.公司提交审核的合同一般应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特殊情况不应超过72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
4.常年法律顾问参加公司有关会议的,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间应不超过72小时,如公司有特殊时间要求,常年法律顾问应予以满足;
5.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6.根据公司的授课内容,指派擅长授课内容业务的资深律师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法律培训,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一次;如公司要求开展专题培训课程,常年法律顾问应随时予以配合;
7.能根据公司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法律事务;
8.合法成立,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法律团队,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京津冀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9.常年法律顾问所在的服务团队,专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4人;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10.有处理公司类、金融类业务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的能力与经验;
11.有办理或合作办理商业保理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经验;有代理金融业务诉讼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曾获得下列任一奖项:
1.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入选过LegalBand、钱伯斯(Chambers)、Legal500等行业排名榜单。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满足下列任一业绩:
1.曾服务过2家及以上商业保理公司;
2.有代理金融业务诉讼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彤:18633299669/0312-2197725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特别提醒:公司缴费时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未备注造成意向金无法追溯,将取消您此项目的报名资格。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为公司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为公司就日常运营中所涉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业务、对外借款相关事务等;
3.应公司要求审阅其出具或签署的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4.评估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流程,就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与监管政策上进行合规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应公司要求向公司提供与其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
6.草拟、修改、审查公司在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7.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代理诉讼除外;
8.为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公司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一次;
9.对公司内部的法律、合规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10.应公司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为公司运营的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网址:https://ccc-agw.gwscf.com/)提供日常业务运营相关的法律意见。如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的运营主体变更为公司关联公司,仍需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为长城供应链金融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公司及公司关联公司无须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12.根据公司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日常事务。
三、技术要求
1.常年法律顾问应指派至少1名业务能力强、具有6年以上(含)从业经验和丰富金融行业法律事务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主办律师,并指派1名以上其他律师(3年以上律师从业经验)为协办律师,共同担任公司之顾问律师,保证公司有服务需求时,可及时联络到顾问律师;
2.对公司的法律咨询应按公司要求及时做出正确解答,回复的时间期限应满足公司的特定时间要求,且一般不超过48小时,紧急事项顾问律师可在24个小时内到达公司提供现场服务;重大事务根据公司确定的时间为准,但公司应保证常年法律顾问有合理的准备时间;
3.公司提交审核的合同一般应在48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特殊情况不应超过72小时内做出书面回复;
4.常年法律顾问参加公司有关会议的,其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时间应不超过72小时,如公司有特殊时间要求,常年法律顾问应予以满足;
5.对于重要法律文书应由主办顾问律师亲自审核签字;
6.根据公司的授课内容,指派擅长授课内容业务的资深律师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法律培训,其中现场培训不少于一次;如公司要求开展专题培训课程,常年法律顾问应随时予以配合;
7.能根据公司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法律事务;
8.合法成立,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法律团队,总部或分支机构在京津冀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
9.常年法律顾问所在的服务团队,专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4人;执业律师均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执业道德,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10.有处理公司类、金融类业务的丰富经验,具有为公司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的能力与经验;
11.有办理或合作办理商业保理公司法律事务服务经验;有代理金融业务诉讼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曾获得下列任一奖项:
1.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或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省(市)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入选过LegalBand、钱伯斯(Chambers)、Legal500等行业排名榜单。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满足下列任一业绩:
1.曾服务过2家及以上商业保理公司;
2.有代理金融业务诉讼专项法律事务服务经验。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申彤:18633299669/0312-2197725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特别提醒:公司缴费时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如为个人代缴,请务必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未备注造成意向金无法追溯,将取消您此项目的报名资格。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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