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zb-2024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恺丽187424688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C-ZB-202400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沥青路面恢复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4 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 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lnzczb01@163.com,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 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LNZC-ZB-2024007),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沥青路面恢复施工框架采购项目工程 2.2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日采购内容为沥青路面恢复工程,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2.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2.2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要求。 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4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5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9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 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 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lnzczb01@163.com,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 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11日9时30分,地 点为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7.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 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 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8号6楼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169号富中大厦1404 项目负责人:梁恺丽18742468878 电子邮件:lnzczb01@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奉天支行 开户名: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4907735710801 招标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中德开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大街8号6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422529999-8016 电子邮件:cbcgb@aliyun.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众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十一纬路 169 号富中大厦 1404 联系人: 梁恺丽 电 话: 18742468878 电子邮件: lnzczb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磐特、k(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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