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市古港镇人民政府: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2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295000.00元/年,两年共计总费用590000.00元
三、服务范围:同绥北路从东盈村部至农贸市场口、同绥中路从农贸市场至泰美购物中心路口、子健中路从泰美购物中心至郭家亭社区包括青少年梦想广场、子健西路从邮政分局至宝盖寺村部、同绥南路从邮政分局至骨伤医院前桥头等。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1、对集镇所有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及广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每日普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每月协助采购人清除牛皮癣两次,每月清洗环卫设施两次,一天两次洒水作业。确保路面洁净,可视范围无裸露垃圾。2、对集镇每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3、配合采购人实施集镇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大住户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力度,按照要求增加分类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可回收物进行清运。4、协助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和监督门前三包,有举报破坏环卫工作(如破坏环卫设施、张贴牛皮癣、乱倒乱丢等)的义务。5、确保环卫设施(垃圾桶)完好无破损,如需更换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如古港区域发生山火或突发情况,供应商需派遣洒水车灭火无偿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人员配置环卫工作任务主要为清扫、清运承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零星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含管理人员1人、洒水车1人、垃圾车司机1人、保洁3人)。
(三)清扫保洁时间和要求1、白天保洁时间为上午6:30-11:00,下午14:30-17:00,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保洁。2、清扫要求“四净”(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一洁”(车辆工具、着装标志服整洁),“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牛皮癣)。3、垃圾箱保洁要求“二清”:箱内垃圾按日清理,整体四周清洁:“三无”箱无异臭味、无积垢、箱口无吊挂。
(四)作业范围要求1、保证每日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全程保洁。2、负责清理道路或人行道与绿化带交界处的垃圾和其他杂物。3、人行道上长出的杂草,负责铲除干净,根据实际情况打除草剂。4、小堆垃圾随扫随撮,清扫时遇水井应绕开,不准将泥沙堆入水沟,保证水沟畅通,不准将泥沙堆放在树根上。5、环卫工作时间按公司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6、文明清扫,礼貌待人。7、节假日要求:必须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传统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对服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确保道路干净整洁。8、遇重大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配合基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9、突发事件处理:遇因交通或其它原因造成渣土等其它物品泄露在路上,及时上报公司,协商处理。10、其它要求: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五)人员要求1、环卫工作时间按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文明清扫,礼貌待人。驾驶员要求本人有有效的驾驶证。2、驾驶员工作要求:①清运车辆外观清洁,车况良好,密封化运输,不沿途撒漏;②按时清运、不漏点,垃圾日产日清;③配备高性能垃圾桶,排放规范,清运无溢满,无撒满,无存留垃圾,垃圾容器外观清洁、无破损;④垃圾车定期清洗,打药消毒,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满一年后,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七、项目其他要求:
1、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古港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个季度的服务费,在采购人确认当季服务效果优良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情况支付。
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估算项目所需的基本材料购置,投入本项目各类配备人员工资(不低于浏阳市最低社会保障工资标准,含日常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奖金,防暑降温费、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具材料费、机器损耗(含车辆维修、车辆油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若增加服务区域,涉及的项目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行核算。
4、因上年度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避免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的空档,要求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及时签订合同,应当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奖惩办法
为确保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到位,采购人将严格按如下细则进行监督,并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1、检查按百分制实行,1分为50元。
2、未按时洒水和洒水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3、环卫服务不按时、服务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4、环卫工人不按时到位,路段无人清扫或保洁发现一次扣5分。
5、各类重大活动、检查、上级来访或突发事件等,维护不到位每次扣5;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6、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每次扣3分。
7、市级检查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扣10分。发现零星垃圾和垃圾箱(桶)爆棚每处扣5分(以相片为准)。
8、发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街道焚烧垃圾,每次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9、成交供应商上、下午不能及时收集垃圾进站,造成街道垃圾成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2分。
10、成交供应商有权对采购人在检查考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
11、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车行道、人行道、花坛中间10米以内发现5个零星白色垃圾扣1分。
12、成交供应商在市月份检查中情况好,服务区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采购人奖励成交供应商600元/次。
13、采购人在季度考核中进入市前三名奖励成交供应商3000元,进入市前10名奖励成交供应商1000元。
14、采购人在全年环境卫生工作中排在市15名以内的奖励成交供应商5000元。
15、考核方式: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月考核,如涉及扣分情况,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摄像、照相取证;
(2)社区监督:聘用社区义务监督员,每周集镇保洁、垃圾清运及时进行监督打分测评;
(3)承包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评价。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实质性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
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295000.00元/年,两年共计总费用590000.00元
三、服务范围:同绥北路从东盈村部至农贸市场口、同绥中路从农贸市场至泰美购物中心路口、子健中路从泰美购物中心至郭家亭社区包括青少年梦想广场、子健西路从邮政分局至宝盖寺村部、同绥南路从邮政分局至骨伤医院前桥头等。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1、对集镇所有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及广场的环境卫生进行每日普扫、保洁和清运垃圾。每月协助采购人清除牛皮癣两次,每月清洗环卫设施两次,一天两次洒水作业。确保路面洁净,可视范围无裸露垃圾。2、对集镇每日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输到垃圾中转站。3、配合采购人实施集镇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加大住户垃圾分类宣传和指导力度,按照要求增加分类设施,并安排专人对可回收物进行清运。4、协助管理环卫公共设施和监督门前三包,有举报破坏环卫工作(如破坏环卫设施、张贴牛皮癣、乱倒乱丢等)的义务。5、确保环卫设施(垃圾桶)完好无破损,如需更换由成交供应商负责。6、如古港区域发生山火或突发情况,供应商需派遣洒水车灭火无偿服务。
(二)工作任务及人员配置环卫工作任务主要为清扫、清运承包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零星垃圾(不含建筑垃圾)。要求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含管理人员1人、洒水车1人、垃圾车司机1人、保洁3人)。
(三)清扫保洁时间和要求1、白天保洁时间为上午6:30-11:00,下午14:30-17:00,对所有承包范围内的保洁。2、清扫要求“四净”(路面净、沟眼净、树穴净、边角净),“一洁”(车辆工具、着装标志服整洁),“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土石、无污染积水、无牛皮癣)。3、垃圾箱保洁要求“二清”:箱内垃圾按日清理,整体四周清洁:“三无”箱无异臭味、无积垢、箱口无吊挂。
(四)作业范围要求1、保证每日二次普扫,其余时间全程保洁。2、负责清理道路或人行道与绿化带交界处的垃圾和其他杂物。3、人行道上长出的杂草,负责铲除干净,根据实际情况打除草剂。4、小堆垃圾随扫随撮,清扫时遇水井应绕开,不准将泥沙堆入水沟,保证水沟畅通,不准将泥沙堆放在树根上。5、环卫工作时间按公司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6、文明清扫,礼貌待人。7、节假日要求:必须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传统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对服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扫除,确保道路干净整洁。8、遇重大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调度,配合基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9、突发事件处理:遇因交通或其它原因造成渣土等其它物品泄露在路上,及时上报公司,协商处理。10、其它要求:供应商应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教育,服务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五)人员要求1、环卫工作时间按标准统一着装,符合环卫工作规定。文明清扫,礼貌待人。驾驶员要求本人有有效的驾驶证。2、驾驶员工作要求:①清运车辆外观清洁,车况良好,密封化运输,不沿途撒漏;②按时清运、不漏点,垃圾日产日清;③配备高性能垃圾桶,排放规范,清运无溢满,无撒满,无存留垃圾,垃圾容器外观清洁、无破损;④垃圾车定期清洗,打药消毒,无蝇蛆,基本无臭味。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满一年后,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第二年合同。
六、验收标准: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七、项目其他要求:
1、付款与结算方式
付款人:浏阳市古港镇人民政府
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每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个季度的服务费,在采购人确认当季服务效果优良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情况支付。
2、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估算项目所需的基本材料购置,投入本项目各类配备人员工资(不低于浏阳市最低社会保障工资标准,含日常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各种津贴、奖金,防暑降温费、社会保险、劳保用品、工具材料费、机器损耗(含车辆维修、车辆油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视为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若增加服务区域,涉及的项目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另行核算。
4、因上年度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为避免古港镇三口片环卫服务的空档,要求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如未及时签订合同,应当接受行政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奖惩办法
为确保成交供应商服务工作到位,采购人将严格按如下细则进行监督,并对公司作出相应处罚;
1、检查按百分制实行,1分为50元。
2、未按时洒水和洒水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3、环卫服务不按时、服务丢段,发现一次扣5分。
4、环卫工人不按时到位,路段无人清扫或保洁发现一次扣5分。
5、各类重大活动、检查、上级来访或突发事件等,维护不到位每次扣5;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6、成交供应商管理人员不到岗到位,每次扣3分。
7、市级检查发现一处成堆垃圾扣10分。发现零星垃圾和垃圾箱(桶)爆棚每处扣5分(以相片为准)。
8、发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街道焚烧垃圾,每次扣5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
9、成交供应商上、下午不能及时收集垃圾进站,造成街道垃圾成堆,每发现一处垃圾扣2分。
10、成交供应商有权对采购人在检查考评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申诉。
11、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工作时间内车行道、人行道、花坛中间10米以内发现5个零星白色垃圾扣1分。
12、成交供应商在市月份检查中情况好,服务区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采购人奖励成交供应商600元/次。
13、采购人在季度考核中进入市前三名奖励成交供应商3000元,进入市前10名奖励成交供应商1000元。
14、采购人在全年环境卫生工作中排在市15名以内的奖励成交供应商5000元。
15、考核方式: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月考核,如涉及扣分情况,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摄像、照相取证;
(2)社区监督:聘用社区义务监督员,每周集镇保洁、垃圾清运及时进行监督打分测评;
(3)承包范围内企、事业单位评价。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实质性承诺及说明。
二、相关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三、技术规格:
详见功能及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功能及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六、验收标准:
详见功能及要求
七、其他要求:
详见功能及要求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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