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批已拆除钢结构厂房产生的钢构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批已拆除钢结构厂房产生的钢构件
挂牌日期:2023-04-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0122WZ23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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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一批已拆除钢结构厂房产生的钢构件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72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4-1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特别提示 (1)关于转让标的最终数量的确定安排 转让标的数量以实际过磅称重为准,转让方提供过磅设备,过磅数量须由转受双方书面确认;如转让标的过磅称重累计最终确定的数量少于本次评估数量,不调整成交价款;如转让标的过磅称重累计最终确定的数量大于本次评估数量,则转让标的最终数量以过磅称重累计最终确定的数量为准,最终价款按成交金额/评估数量*过磅称重累计最终确定的数量计算,受让方须在最终搬运、清理离场前向转让方补足缴清剩余价款。 (2)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本次已拆除并堆放在指定区域的钢构件全部搬运、清理离场,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否则,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 2、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应按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如低于转让底价的或未按要求报价的视同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成交价;并按通知要求签订《产权成交确认书》。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后,确定的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非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如意向受让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及交易时间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3、交易签约 受让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交确认书(《产权成交确认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成交价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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