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咨询 | |||||||||||||||||||||||||||||||||||||||||||||||||||||||||||||||||||||||||||||||||||||||||||||||||||||||||||||||||||||||||||||||||||||||||||||||||||||||||||||||||||||||||||||||||||||||||||||
批复文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498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工作的复函》穗发改函【2016】106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捉紧开展新一轮地铁线网场站综合体规划编制和设计研究工作的函》穗发改函【2016】3490号) | |||||||||||||||||||||||||||||||||||||||||||||||||||||||||||||||||||||||||||||||||||||||||||||||||||||||||||||||||||||||||||||||||||||||||||||||||||||||||||||||||||||||||||||||||||||||||||||
批复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广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服务招标 | |||||||||||||||||||||||||||||||||||||||||||||||||||||||||||||||||||||||||||||||||||||||||||||||||||||||||||||||||||||||||||||||||||||||||||||||||||||||||||||||||||||||||||||||||||||||||||||
公告内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498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工作的复函》穗发改函【2016】106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捉紧开展新一轮地铁线网场站综合体规划编制和设计研究工作的函》穗发改函【2016】349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咨询公开招标,从“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中选定投标人。
一、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二、 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设计咨询 三、 项目概况: 1.工程位置:广州市 2.工程范围:广州地铁十三号线二期共设置5个枢纽综合体,其分别为朝阳站、庆丰站/凰岗停车场、槎头站、西洲站、石牌南站。 1)朝阳站枢纽综合体用地面积为4.4公顷。项目内设置公交首末站
2)庆丰站/凰岗停车场枢纽综合体用地23.3公顷。项目内设置公交首末站
3)槎头站枢纽综合体用地面积为18.9公顷。项目内设置公交首末站
4)西洲站枢纽综合体用地面积为3.2公顷。项目内设置公交临时停靠站
5)石牌南站枢纽综合体用地面积为0.8公顷。项目内设置公交临时停靠站
6)以上项目具体规模以最终政府部门批复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投标人应给予修改。 3.项目批准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7】498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2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工作的复函》穗发改函【2016】1064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捉紧开展新一轮地铁线网场站综合体规划编制和设计研究工作的函》穗发改函【2016】3490号) 四、 招标给定价:含税价为壹佰玖拾贰万元整(¥ 1920000.00)(其中:增值税税率6%,增值税税金(¥108680.00元);不含税价为壹佰捌拾壹万壹仟叁佰贰拾元整(¥1811320.00 )。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 六、资金来源:政府一级土地整理资金 七、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八、 招标内容: 按照《广州市设计咨询技术质量深度试行规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穗建技[1999]31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其它依据,以及“三控(质量、投资、进度)”的要求,设计咨询单位对本项目全过程(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所有专业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咨询审查服务。咨询范围是开发用地范围内所有开发建筑物(含主变电站等公建配套)的设计及建设全过程进行设计咨询服务。具体咨询工作要求如下: 1. 设计咨询组织架构相关要求:中标单位须安排具有注册资质和工作十年以上的人员担任各专业负责人,并组成设计咨询服务技术队伍为本项目服务。 2. 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a.对各阶段的设计图纸的合理性提供审图意见;对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进行复核及审查,指出偏差和错误,提出优化建议,提交方案设计阶段(如有)、初步设计阶段(如有)、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配合阶段的设计咨询意见及工作总结,并对设计概算(如有)、施工图预算以及招标清单、设计变更预估金额提出咨询意见;对咨询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技术革新、环保节能设计、设计变更提出咨询审查意见;审查工程设计采用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设计参数、定额及指标是否正确,对各枢纽综合体地块红线内所有交通衔接设施(公交首末站、站务用房、公交停靠站、P+R停车场、出租车及K+R设施、自行车设施、室内大堂、换乘核心、便民设施、人行道等慢行系统、盖板工程、衔接信息指引等),商业开发同步实施预留工程,各枢纽综合体地块红线外的环境美化及交通组织优化,涵盖综合管线及市政接驳设施(含外水和外电工程设计等)提出咨询意见;(含主变电站等公建配套)的咨询服务;对交通规划研究、工程策划研究等策划研究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对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提交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对建筑、结构、机电、给排水、智能化、燃气、绿色建筑、幕墙、外水外电、人防、消防、节能、精装修、园林景观、导向标识、防雷、泛光照明、综合管网、限额设计、电梯、防水、门窗、装修、园林等各类物业标准化专题研究、车辆段盖下消防专题、盖板荷载专题、盖上下结构统一计算专题、减震降噪专题等必要的专题研究专业及交通规划研究、工程策划研究等策划研究工作进行咨询,并提出相应的咨询报告;在现行政策、技术、经济、市场等条件下,研究如何提升项目价值。 b.参加所有相关技术审查会议;对有关工程设计问题提供咨询和专业性意见和各阶段所遇技术问题给出咨询意见书,对环境影响、结构安全、风险分析等各方面作出独立的、公正的、综合性的咨询意见并提供技术支持; c.参加项目设计进度管理,配合业主对设计进度控制;参与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针对关键工序、新的工艺、技术难题等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d.配合设计报建工作。 3. 成果要求: 按照业主要求参与设计技术审查会议;对项目过程的所有设计文件出具设计咨询审查意见; 按设计进度安排分阶段提交设计咨询报告;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总体设计咨询报告;按照设计进度提交设计完成情况并提出优化调整措施。 4. 服务期限:自服务单位接受委托并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咨询工程完成之日止,提供建设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合格标准: 1、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自本公告发出后,有意向的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4、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5、本次招标: 1)已进入“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见附件一)内。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不能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中标单位或者与中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3年)线路设计等前期研究十三号线二期枢纽综合体同步实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中标单位: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 三 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9、投标人拟担任的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造价专业负责人须分别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附表)。 10、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期限内,见公告附件二)。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2017年9月8日至9月14日止,每天9:3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在接受报名时间内,招标人将现场接收申请人按本条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如果招标人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应告知申请人不符合要求的具体内容。 5、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阻挠,可以径直向监督机构投诉。 6、如不足3家投标人报名,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公告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报名的数量不足 3 家,或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诚信档案。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电话:020-83106760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40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电话(手机)号码:陈工 020-831587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电话(手机)号码:梁工 020-87562291、13580311923 电子邮箱:936993979@qq.com
交易服务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00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网址: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211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网址:http://www.gzzbb.gz.cn
附件一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违约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表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一 “广州地铁房屋建设工程设计类投标人企业库(AD库)”名单
附件二
附件三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表 专业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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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标办审定稿.doc | |||||||||||||||||||||||||||||||||||||||||||||||||||||||||||||||||||||||||||||||||||||||||||||||||||||||||||||||||||||||||||||||||||||||||||||||||||||||||||||||||||||||||||||||||||||||||||||
发布人 |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