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hxd)114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282790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钊瑜0991-46269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9月15日 18:4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8:4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3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钊瑜
项目联系电话0991-4626977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282790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晚报传媒大厦A座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4626977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HXD)1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我区“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建设研究,包括碳排放目标评价考核和指标分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以及碳预算管理等,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方式:0991-2827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信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晚报传媒大厦A座五楼

联系方式:0991-4626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钊瑜

电 话:0991-4626977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五五”碳排放双控制度研究项目-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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