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sfjsz2024060001
预算金额65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杭集高新区北园通洲路北延等道路及管网完善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YZSFJSZ2024060001 项目名称 杭集高新区北园通洲路北延等道路及管网完善工程
标段编号 YZSFJSZ2024060001003 标段名称 耿云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碧云路(曙光路-韩万河西路)、杭集高新区北园新生路(三笑大道-兴园路)、通洲路北延(联东U谷现状道路-四通路)、四通路(高速公路一大队东侧-杭盛科技园二期项目主入口)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集高新区北园通洲路北延等道路及管网完善工程已由扬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扬行审投资发[2024]1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耿云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碧云路(曙光路-韩万河西路)、杭集高新区北园新生路(三笑大道-兴园路)、通洲路北延(联东U谷现状道路-四通路)、四通路(高速公路一大队东侧-杭盛科技园二期项目主入口)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生态科技新城    2.1.2 工程规模:项目包括耿云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建设工程,长度约561.5m,标准路段横断面宽度22m;碧云路(曙光路-韩万河西路),原名:韩万河南路,长度约299m,标准路段横断面宽度18m;杭集高新区北园新生路(三笑大道-兴园路),长度长约480m,标准路段横断面宽度20m;通洲路北延(联东U谷现状道路-四通路)为主干道,路线长度约202m, 标准路段横断面宽度45m;四通路(高速公路一大队东侧-杭盛科技园二期项目主入口)建设工程,道路总长约527m,标准断面宽24m,最大雨水管径1.8米。     2.1.3 合同估算价:6561.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31日,竣工日期:2025年08月25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项目包括耿云路(烟花三月路-曙光路)、碧云路(曙光路-韩万河西路)、杭集高新区北园新生路(三笑大道-兴园路)、通洲路北延(联东U谷现状道路-四通路)、四通路(高速公路一大队东侧-杭盛科技园二期项目主入口)建设工程,在招标人提供的前期资料、初步设计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安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供电工程、海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及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负责牵头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现场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5)本工程项目水、电、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手续;6)红线内地上地下(死)树、垃圾及附着物、障碍物清运;进场施工道路的铺设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内容含雨污水管网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自2022年07月09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7月09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4月09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07月22日14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扬州资审合格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审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新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陈遂纾
电话:电话:0514-87116778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十一、备注
    备注:备注1: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设计文件:5分;投标报价:86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工程业绩:1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二)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 ①企业体系认证(以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②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的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或者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建筑业先进企业”或“建筑业优秀企业”或者等同于此类的设计单位的“先进企业”或“优秀企业”。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2)企业信誉①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设计奖项(不超过5项)。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②信用评价结果排名。以扬州市2023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文件为准(市政施工类或设计类)。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上述材料。(3) 设计成果 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设计文件与招标项目契合程度高的优于契合程度低的;②企业获得荣誉表彰多的优于荣誉表彰少的;③业绩获奖多的优于业绩获奖少的;④2023年度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信用等级及排序高的企业优于信用等级及排序低的企业(市政施工类或设计类)。备注2: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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