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解放大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293.7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3.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解放大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解放大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解放大桥维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名称 广州市城投新三桥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2024-10-28 00:00:00
合同金额 2937657.000000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合同生效后,经设计人申请,发包人按照《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支付工作指引的通知》(穗交运〔2019〕206号)(如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其最新规定执行)向设计人支付合同设计费暂定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本合同履行后,预付款抵作相应的设计费,不再扣回)。 8.2进度款支付:设计人按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初稿,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可向设计人支付不超过设计费暂定金额的60%。 8.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设计人将最终图纸交付发包人,并协助发包人完成施工预算评审工作,经设计人申请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发包人可向设计人支付至设计费暂定金额的80%。 8.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图编制完成后,可办理设计费结算评审。发包人按财政结算评审价结清剩余款项。 8.5支付条款与广州市财政局城维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相冲突的,以市财政局相关管理办法为准。 8.6 由于本项目资金来源于市财政资金,根据广州市财政局有关管理文件要求,本合同设计费由市财政部门直接划拨给设计人,故本协议所称发包人支付是指发包人向市财政部门办理支付申请手续,同时本协议所称支付时间是指发包人向市财政部门办理支付手续的时间,实际付款时间以市财政部门划拨为准,如因财政部门迟延拨付款项导致设计人逾期收到任何款项,不视为发包人逾期支付,发包人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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