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小型客车(商务车)电子反拍项目网上商城电子反拍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7.9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CFP-370403202404332624,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小型客车(商务车)电子反拍项目
(三)预算金额:179,800.00
(四)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1.提供3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按照国家、行业或商品制造商制订并公开的三包服务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竞价(反拍)公告服务要求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与竞价标的商品参数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不一致的,以竞价公告服务要求中规定的为准)
2.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备注:供应商报价应承诺完全响应采购人发布的标的商品及售后服务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5.交货地点:山东省 枣庄市枣庄市薛城区薛城区泰山南路与中和路交汇处路西
6.反拍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
7.报价降幅:1.70%
8.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6 00:00:00 ~ 2024-10-16 18:00: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电子反拍规则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三)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13361125333
采购单位: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本项目采用网上商城网上超市电子反拍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CFP-370403202404332624,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小型客车(商务车)电子反拍项目
(三)预算金额:179,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商品品目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元) | 最高限制总价(元) |
---|---|---|---|---|---|---|---|---|
1 | 小型客车(商务车) | 广汽传祺/GACMOTOR 传祺M8领秀 350T行政版 小型客车(商务车) | 广汽传祺/GACMOTOR | 传祺M8领秀 350T行政版 | 生产企业批次:202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查看;车辆类型:汽油;整车质保:三年或10万公里;最小离地间隙(mm):180;最高车速(km/h):200;最大续航里程(km):900;最大功率(Kw):166;最大扭矩(N.m):350;百公里及城市综合工况 油耗(L/100km):8.5;排放标准:国六;变速器形式:手自一体变速箱(AT);车系:中国;车辆颜色:白色;座位数:7座;轴距(mm):3000;整备质量(kg):2006;防抱制动 ABS+ 制动力分配系统 EBD:有;安全气囊:4;电子辅助制动系统 (EBA):有;车辆稳定系统(ESP):有;排量(ml):1.7-2.0L;驱动形式:前置前驱 | 1 | 179800.00 | ¥179800.00 |
服务需求
1.提供3年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按照国家、行业或商品制造商制订并公开的三包服务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竞价(反拍)公告服务要求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与竞价标的商品参数中的质保服务年限不一致的,以竞价公告服务要求中规定的为准)
2.提供送货上门服务。
备注:供应商报价应承诺完全响应采购人发布的标的商品及售后服务要求。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5.交货地点:山东省 枣庄市枣庄市薛城区薛城区泰山南路与中和路交汇处路西
6.反拍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5日
7.报价降幅:1.70%
8.供应商报价时间:2024-10-16 00:00:00 ~ 2024-10-16 18:00:0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根据电子反拍公告的要求,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电子报价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产品和服务承诺,确保货源充足可靠,并对报价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成交报价无效,并按网上商城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若非原装正品货物,则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三、电子反拍规则
(一)供应商的报价只需填报单价,系统按数量计算后显示报价总价,报价以元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在反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报价次数不限,但每次报价应低于当前最低报价,否则不予接受。
(三)电子反拍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无供应商参与报价的,反拍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
电话:13361125333
采购单位:枣庄市薛城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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