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己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自行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为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新津红岩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特许经营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总金额为不超过6.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贷款期限不低于18年。
2.3 服务地点:成都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特别说明:比选申请人中选后与比选人下属子公司新津县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银行机构或分行、支行;
(2)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4)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 参选函;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2 年3 月10 日至2022 年3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到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商务楼1栋)4楼410室领取比选文件。
4.2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3月18 日9 时30分,地点为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万象南路侧门二楼)。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网址:http://www.sccin.com.cn/)、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denvironment.com)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8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85293300-8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