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2-16666]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第三方监测服务看守所房屋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看守所新建工程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边坡监测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观测边坡观测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主体沉降监测监测方案监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监测相关类或者测绘监测设备第三方监测务加密监测高支撑模板系统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监测点布置图监测项目观测结果表及曲线图监测过程文字分析监测结论监测报告编制土石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动训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坡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锚杆应力监测基坑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现场监测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监测控制值全站仪电子水准仪频率读数仪测斜仪水位计智能无线数据采集仪监测系统传感器河道基坑监测水平位移基准网垂直位移基准网基坑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顶沉降监测锚索应力监测点埋设可行性研究报告驻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办案中心物证中心道路广场建筑工程安装监理重要设备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6666
预算金额310.1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房屋建筑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JG2022-16666 |
招标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10-21 0:00:00 | 2022-11-14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10-21 0:00:00 | 2022-11-14 10: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10-21 0:00:00 | 2022-11-14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10-21 0:00:00 | 2022-11-14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10-21 0:00:00 | 2022-10-27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11-14 9:45:00 | 2022-11-14 10:00:00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11-14 10:00:00 | 2022-11-14 11:00:00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11-14 10:00:00 | 2022-11-14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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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2-1666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时0分~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10.121261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 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 )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时0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9时45分 - 2022年11月14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工
- 代理联系人:吴工
- 联系方式:020-28068066
- 代理联系方式:020-83517226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28068854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pdf招标公告.pdf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发布版).doc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发布版).doc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定版).doc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招标文件(定版).doc
- (盖章后)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盖章后)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 招标申请函.pdf招标申请函.pdf
-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 SL202210180009-20221019173907.GZZB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
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投批(2021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
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
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849平方
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8970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138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
括看守所房屋建筑、驻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办案中心与物证中心,以及道路广场、运动训
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抗震设防烈度:7度。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汕公路以北、金坑水库以东。
2.1.4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742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34万元,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6906万元,预备费3537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边坡监测等第
三方监测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
(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
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县
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
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
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
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
(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电
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
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
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
费用。
(5)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
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
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
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101212.61元(其中基坑监测最高投标限价:567132.33
元,高支模监测最高投标限价:1760998.40元,主体沉降观测最高投标限价:84837.96元,
边坡观测最高投标限价:688243.9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
(详见本招标文件)。
2.2.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
加本次清单中没有的监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
招标人提供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报告。若有投标人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
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投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
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
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
2
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
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
件格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
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日
http://www.hp.gov.cn/gzig/qzfgwhgzbm/qzfhcxisj10/jzhdblxwj1/)公布名单为准。若资
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
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_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2年月日时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
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月日时分至2022年_月_日_
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
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
文件光盘。
5.5开标时间:2022年月日_时_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联系人:曾工话:020-28068066
建设投资
项目代建单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州
地址:广州玲城区总部区A3栋10楼
联系人:谢工电话:020-3160505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
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3517226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
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啦
百
日期2022
7
北
11010
2.1招标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已由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埔发改投批〔202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公告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2.2招标范围2.1.4工程投资额:项目估算总投资742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6万元,预备费3537万元。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广汕公路以北、金坑水库以东。2.1.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84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8970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138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房屋建筑、驻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办案中心与物证中心,以及道路广场、运动训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抗震设防烈度:7度。2.1.1招标项目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边坡监测等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资格要求2.2.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本次清单中没有的监测项目,且投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报告。若有投标人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则必须报招标人批准后,投标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投标人应对该第三方出具的结果负责,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2.2.4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101212.61元(其中基坑监测最高投标限价:567132.33元,高支模监测最高投标限价:1760998.40元,主体沉降观测最高投标限价:84837.96元,边坡观测最高投标限价:688243.92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2.2.3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部分工作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5)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3.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4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3.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10月21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联系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5.5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光盘。5.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9时45分至2022年11月14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2开标室。
联系人:谢工电话:020-31605054地址:广州黄埔区学科城总部经济区A3栋10楼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曾工电话:020-28068066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351722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21日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文件第三方监测服务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
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一卷3目录本项目实施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先认真阅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重要提示日期:2022年10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3第五章委托人要求47第二卷4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另册)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第七章监测服务清单及综合单价限价表72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三楼联系人:曾工 电话:020-28068066项目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区学科城总部经济区A3栋10楼联系人:谢工电话:020-31605054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21楼联系人:吴工电话:020-83517226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 |
1.1.5 | 项目建设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1.6 | 项目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详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详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监测标准及验收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监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修改:(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 (此为投标预备会的答疑澄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合同版本、最高投标限价等)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问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形式: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发出即视作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
3.2.3 | 报价方式 | 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þ有,最高投标限价3101212.61元(其中基坑监测最高投标限价:567132.33元,高支模监测最高投标限价:1760998.40元,主体沉降观测最高投标限价:84837.96元,边坡观测最高投标限价:688243.92元)。本项目实行双限价,投标总报价以及综合单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2.成本警戒价按招标控制价的 80 %设置为2480970.09元。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成本分析及合理的报价说明。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异议或投诉,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函的形式,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1、投标担保额度:人民币2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收取方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交易中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的信息为准。(2)如采用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不强制要求提交纸质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在网上公示,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险等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如投标人选择在开标前提交纸质原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若以交易系统支持的电子保函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递交的,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查询信息为准。□不要求 |
3.4.4 | 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3.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年至/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今(完成时间以监测报告为准)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3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应为原件清晰扫描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相关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3.7.3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取消在招标文件中采用个人数字证书和加盖个人电子印章要求,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投标人或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内容,均需在线下完成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上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时,由投标人加盖企业电子印章。 |
4.1.1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对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封装要求。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
4.2.2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 |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截止时间:(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3.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是,退还时间: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5.2 | 开标程序 | 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款的10%■不要求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光盘。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或递交的电子光盘不能读取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特别提示 |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
10.2 | 招标失败情形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若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
10.3 | 其他费用 |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按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
10.4 | 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情况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 |
10.5 | 其他 | 1.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图纸等招标资料全部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由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具体在网站主页“交易业务”中“建设工程”栏目点击“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进行查询)。4.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补送一正一副正式书面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及电子文件光盘给招标人。 |
10.6 | 投标人是否参加开标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10.7 | 本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 勘察设计单位:中恒建筑设计院(广州)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科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测服务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响应和偏差本项目严禁分包。1.11分包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委托人要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类似监测业绩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监测方案: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及资料,编制针对性监测方案;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书。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5.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3.5.1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等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6备选投标方案3.5.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3.5.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5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网页信息截图;3.5.4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3.5.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扫描件(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监测工作范围,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招标内容所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
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
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评标结果异议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5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履约保证金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前一~三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以得票多的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及其附表签字盖章 | 投标函及其附表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机器码 | 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业绩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主要人员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不良记录 |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串通投标情形 | 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企业综合实力部分:60分B技术方案部分:20分C投标报价部分:20分注:投标人综合得分为各评委A+B+C的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的算术平均分,投标人综合得分权重100%(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总得分=企业综合实力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投标报价部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作为评标基准价 (有效投标价的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超过此范围的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 |
2.2.4(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类似业绩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4(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企业资信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4(1) | 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 | 拟投入人员综合水平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设备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4(2) | 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 监测方案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 详见本章附表:综合评分表 |
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
2.2.3投标报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初步评审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企业综合实力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总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附表一:形式评审表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附表三:响应性评审表资格评审表附表二:资格评审表形式评审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 |||||
2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格式及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审查内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3 |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4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5 | 投标人机器码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不相同。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 |||
2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资质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满足本工程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
4 |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 |||
5 |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6 |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1、类似监测业绩:指包含本项目监测内容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监测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附表四:综合评分表响应性评审表
编号 | 投标人名称评审项目 | |||||
1 | 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
2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规定; | |||||
3 | 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规定; | |||||
4 | 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规定; | |||||
5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规定; | |||||
6 |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规定; | |||||
7 | 串通投标情形:不存在串通投标情形(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项目 | 分项内容 | 分项分数 | 评分说明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类似监测业绩 | 10 | 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监测项目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累计最多得10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企业信誉 | 25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或以上的科学技术奖,得2.5分;获得过市级的科学技术奖,得1.5分,本小项最多5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企业信誉 | 25 | 投标人参编现行监测规范的,得7分,其余不得分。注:须提供规范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企业信誉 | 25 | 投标人获得高新企业技术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企业信誉 | 25 | 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其中2项得2分,具有其中1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企业信誉 | 25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监测相关类或者测绘相关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且为投标人所有的,每项加1分,最多得6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 | 25 | 项目负责人:1、具有岩土或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或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3、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11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 | 25 | 技术负责人:1、具有岩土或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岩土或测绘或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2、具备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7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项目负责人,否则不得分。 |
A、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60分]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 | 25 | 主要的监测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1、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或“变形监测”)检测员证,每一人得0.5分,最多得3.5分;2、上述持有检测员证的人员中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人加 0.5 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一人加1分。最多加3.5分。(每个人员只按最高级别职称加分)本项最多得7分。 |
B、技术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设备 | 10 | 优:设备先进、配备合理,满足本项目设备基本要求,设备年检合格,并且全部设备属自有,得10分;良:设备比较先进、配备比较合理,满足本项目设备基本要求,设备年检合格,90%(含)以上设备属自有,得7分;中:设备性能一般,满足本项目设备基本要求,设备年检合格,70%(含)至90%(不含)设备属自有,得5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本项目设备基本要求,70%(不含)以下设备属自有,得0分。注:本项目设备基本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主要设备基本要求”。 |
B、技术方案评分标准[20分] | 监测方案 | 10 | 优:1、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2、基坑、高支模监测数据能实时上传政府的监管系统;3、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9-10分;良:1、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2、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确保措施,得5-8分;中: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的确保措施,得1-4分;差:监测方法基本不能满足监测要求或未提供监测方案,不得分。 |
C、投标报价部分[20分] | 报价得分 | 20 | 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有效投标价得分为20分;有效投标价比评标基准价上偏差1%减1.0分,下偏差1%减0.5分,最多减至0分止。 |
合同条款及格式5、拟投入本项目监测设备须提交设备购置发票、仪器检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4、社保: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2022年9月份社保缴纳证明,不提供不得分。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保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员证(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注册证、2022年9月份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2、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服务单位:委托单位: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监测服务合同
鉴于(以下称甲方)就第三方监测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人为(下称乙方),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三方监测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乙方:甲方: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合同签订日期:202年月日
5、第三方监测服务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4、第三方监测服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3、中标通知书2、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其补充协议;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关于本工程的有关文件;一、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3、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测规范对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进行监测,确保工程质量。2、项目地点:。1、项目名称:第三方监测服务二、项目概况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乙方应无条件执行。6、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所进行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如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监测服务的工作内容:监测,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主体沉降监测、边坡监测等第三方监测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监测项目以本项目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5、监理单位:4、从乙方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为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技术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监测方案为准)。⑤负责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监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合同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③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②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2.2乙方除按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监测工作外,还应完成以下工作:2.1乙方的监测工作必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监测规范、强制性标准。
4、指定专人或委托相关单位对乙方现场检验进行旁站式监督,对乙方按要求完成的工作量予以签字确认。3、协助乙方设备进、退场。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质量监测实施方案。(一)甲方责任与义务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5、根据甲方的通知,派员参加工程例会等有关会议。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4、由于乙方提供的监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3、当基坑监测出现报警等其他紧急情况时,监测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参与专题会议,做好加密监测等。2、每周监测后,三天内向甲方报送当周的监测情况书面简易报告(一式四份),如监测结果出现异常,应在监测当天口头通知甲方,监测后第二天书面出具异常报告给甲方、监理、施工、设计等有关部门。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监测,乙方应当与监测预警系统进行对接,将本机构信息及所监测工程信息如实在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登记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监测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1、观测期间,应尽力保障观测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乙方或相邻他方人身和财产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与甲方无关。10、施工现场范围内基准点、监测点由乙方会同施工单位共同保护;9、乙方根据实际勘测需要和时间周期,及时地向甲方反映被监测主体的当时技术状态的正确的资料。如出现被测项目的质量或安全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成果是及时无误的,所引起的质量或安全责任不需要承担。如因乙方根据合同监测周期未能及时观测到危险事故征兆或观测到但未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或其它乙方的原因,而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承担相应赔偿,并负法律责任;8、双方对监测成果质量应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对实际的监测成果资料提出超越规范要求的干预与修改。7、在现场工作的监测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6、监测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实际工况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监测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2、《广东省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粤建监字[1998]27号);1、广州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深基坑、大型顶升设备、高支顶等高危工程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筑[2005]419号);六、监测标准从乙方进场至完成所有监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要求,且甲方有权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工期及验收时间,乙方需配合甲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执行计划。五、服务周期
七、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8、与基坑监测及高支模监测相关的现行国家及省市规范、规程及标准。7、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6、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的文件“穗建技[1999]311号”及其《广州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八、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2、所有监测报告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3)监测点布置图。(2)各监测项目观测结果表及曲线图;(1)监测过程文字分析及监测结论;1、乙方在监测工作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交有效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有:
5、支付方式4、结算方式:按经甲方审核后的预算综合单价【单项工程监测服务合同综合单价包干(其中综合单价中含子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实施的子项目单价计算)】,并执行投标下浮率,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并经甲方审核同意。预算书没有开列但实际已实施的监测项目,按合同中约定的计费标准或国家省市区行业收费标准或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若同一类项目同时套用上述计费文件时,按费用较低的文件执行),乘以中标下浮率,确认监测项目综合单价,再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结算价为准。3、本工程预算价中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及其他实物和技术工作收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基坑监测等专项监测费综合单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下浮3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以上收费标准没有的,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计算并下浮20%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如相关收费标准没有的项目,其计价方式则参考市场价格收费,以招标人审定为准。2、计费标准1、本合同价暂定为投标报价,即人民币:元(大写:);投标下浮率为:%。乙方按照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同意的监测实施方案及本合同约定的计费标准,并执行投标下浮率后编制本工程监测服务费用明细表,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后,根据审核的监测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支付本工程监测进度款及结算的依据。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九、知识产权(3)本合同全部监测技术服务工作完成,乙方向甲方报送符合要求的监测成果报告及完整的合同结算资料,经区财政部门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最终结算价款后,甲方应该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一次付清结算余款给乙方。(2)每季度支付一次监测费用,乙方完成各分项监测工作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监测成果报告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该分项监测工作实际金额的80%(即实际工程量乘以经甲方审核的综合单价)作为本合同监测服务进度款(前期已付预付款转作甲方已付进度款),且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暂定总价的8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按要求编制完成监测预算并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核通过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款项申请手续并审核确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支付。
5.乙方提供的监测报告不准确,乙方应无偿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完善,由此造成延迟交付的,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4点的约定处理。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监测工作或提交监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累计逾期1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如因乙方失误或报告情况失实造成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支付时间约定,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逾付款项的20%。本工程属财政投资,因受政府财政投资控制,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后,由于财政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属甲方违约。1、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擅自解除合同者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价20%的违约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还需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十、违约责任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4、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乙方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甲方缴纳的部分,代缴后甲方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如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存在因与工程项目施工相关的车辆运输而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经甲方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对于非主要监测工作,乙方不具备资质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依法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监测单位,分包的监测工作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与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对该监测结果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本协议其他相关事项为:
甲方:乙方:1.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本页以下无正文)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住所:住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1:签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签约日期:202年月日帐号:帐号: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乙方:甲方:工程项目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工程项目名称:第三方监测服务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及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甲方的领导和从事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本廉政责任书的份数与合同一致。第六条本廉政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合同的有效期相同。第五条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四条违约责任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乙方:
一、项目概况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二卷签约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签约日期:202年月日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2020)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招标监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监测方案必须满足设计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技术规范的要求,观测点布置及数量必须满足保证本工程及周围环境安全。所有观测或监测均应有详细的书面报告。监测单位应遵照下列(但不限于)技术标准,下列技术标准如有更新版本的,遵照新版本执行。二、监测依据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广汕公路以北、金坑水库以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84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8970平方米,非计容建筑面积138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房屋建筑、驻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办案中心与物证中心,以及道路广场、运动训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7427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6万元,预备费3537万元。
《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T194-200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推进全市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自动化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7〕1006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5]140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233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和承重支撑体系安全检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16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8〕31号);
服务要求: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规范〔2019〕2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5]14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建质〔2011〕13号);关于加强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方案管理的通知—穗建质〔2014〕750号(下称“750号文”);
(4)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3)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和建筑物主体沉降观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2)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高大模板自动化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高大模板实时监测管理平台的能力及经验。(1)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2、服务范围除以上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工作外,还包括:1、本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程范围、规模、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有关规范要求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边坡监测:坡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锚杆应力监测。基坑监测:基坑顶水平位移及沉降监测、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面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四、监测对象及范围3、服务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方案,负责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管理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专家论证费、驻场办公费、申报费等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上述工作的费用。确保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5)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六、监测频率及周期监测内容由监测实施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针对监测对象、监测项目、监测点布设、监测频率、监测预警值、监测控制值、监测报告编制等编制监测方案后实施。五、监测内容及测点埋设要求影响范围以距离基坑边线2倍开挖深度的平面范围作为界定标准。高支模监测:水平位移、模板沉降、立杆轴力、杆件倾角。主体沉降监测:主体结构沉降监测。
4、超深、超长开挖或未及时加撑等违反设计工况施工。3、存在勘察未发现的不良地质。2、监测数据变化较大或者速率加快。1、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提高监测频率:基坑监测工作应贯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过程。监测期应从基坑工程施工前开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为止;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应根据需要延续至变形趋于稳定后结束。当监测值相对稳定时,可适当降低监测频率。
10、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潘漏或流沙等现象。9、邻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不均匀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8、周边地面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6、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大或超过设计限值。5、基坑及周边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道出现泄漏。
八、其它监测注意事项根据设计文件及经过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实施。七、监测报警值、控制值13、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实时跟踪监测。12、出现其他影响基坑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异常情况。11、基坑工程发生事故后重新组织施工。
九、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见下表(4)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a)、工程概况;(b)、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c)、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d)、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e)、监测结果评价。(3)各项监测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2)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警报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1)基点数量不应少于3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通过工前测量测得初始值;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巡查,及时掌握监测对象工作状况;工程竣工后应进行工后测量,评估基坑工程对监测对象的影响。
序号 | 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 人数 | 人员要求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 |
3 | 其他监测人员 | 基坑监测组 | 3 | 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或“变形监测”)检测员证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 其他监测人员 | 高支模监测组 | 3 | 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或“变形监测”)检测员证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5 | 其他监测人员 | 主体沉降监测组 | 3 | 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或“变形监测”)检测员证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6 | 其他监测人员 | 边坡监测组 | 3 | 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变形测量”(或“基坑监测”或“变形监测”)检测员证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第三卷十二、其他要求详见按合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部、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最新管理办法。十一、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十、主要设备基本要求
序号 | 仪器名称、型号 | 数量 | 精度要求 |
1 | 全站仪 | 4套 | 1″及以上 |
2 | 电子水准仪 | 4套 | ±0.3mm/km |
3 | 频率读数仪 | 1台 | 分辨率±0.1Hz |
4 | 测斜仪 | 2台 | ±2mm/20m |
5 | 水位计 | 1台 | ±1.2mm |
6 | 智能无线数据采集仪/高支模在线监测系统(传感器) | 1套 | / |
四、投标报价书三、投标保证金凭证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目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十、监测方案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八、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七、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六、类似监测业绩表五、资格审查资料
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技术服务合同。经考察现场并研究贵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我单位愿以:总报价¥元(大写:)(其中基坑监测:元,高支模监测:元,主体沉降监测:元,边坡监测:元),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名称)的全部工作内容。致招标人:(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十一、其他资料
我方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何单位中标,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满足“与贵单位签订合同”中的所有内容。我单位若在投标有效期内违反上述责任中的任一条,招标人有权在本次招标结束后通知交易中心不退还我们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并承担由此所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一切费用。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可能按此投标书中标。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为上述工作提供不少于本投标书技术组织方案中所注明的投入本工程的设备、仪器、软件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并按要求驻场服务。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委托人开工指令后,个工作日内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监测方案,并承诺所编制的监测方案能通过监理单位、招标人、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的审核。按承诺工期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二)投标函附录年月日邮政编码: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
2 | 服务期限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3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4 | 投标有效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5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技术职称: 专 业: |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彩色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清晰彩色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如采用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提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保证金确认回执清晰彩色扫描件;如采用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提交银行保函等凭证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我方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经查实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名称):三、投标保证金凭证年月日
粘 贴 处 |
投标人:(公章)招标单位:投标报价书(项目名称)四、投标报价书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填写)3、本报价金额为人民币。2、所有附件均为我们投标报价书的组成部分。1、在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图纸后,我方对(项目名称)投标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具体详见投标报价汇总表。报价说明年月日
五、资格审查资料注: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第七章监测服务清单及综合单价限价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1 | 基坑监测 | ||
2 | 高支模监测 | ||
3 | 主体沉降监测 | ||
4 | 边坡监测 | ||
5 | 合计(1+2+3+4) |
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二)投标申请人声明2、本表后须附监测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证书、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1.联系人栏应填写两个人的联系方式以便于联系。(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企业资质证书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 | 类型:等级:证书号: | |||||||
营业执照号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成立日期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其中 | 技术人员数量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其中 | 各类注册人员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声明企业:(企业公章)特此声明。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一览表注:指包含本项目监测内容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监测业绩,需提供服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类似监测业绩表(三)其他符合第二章第1.4.1条款规定的证明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地点 | 起止时间 | 业主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拟在本项目任职职位 | 毕业学校/专业 | 学历 | 职称及专业 | 从事监测工作年限 |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测仪器设备一览表2、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注:1、附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员证检测员证(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注册证、社保证明(2022年9月)等证明材料。八、拟投入本项目的监测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号或注册证号或职称证号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监测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起止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工作内容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投标人填写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本项目数量基本要求 | 数量 | 检定/校准机构 | 有效期 | 检定/校准周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二、监测范围、监测内容;一、监测工程概况;监测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十、监测方案2、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检定或标定证书。注:1、附该表所列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或其它证明材料;
八、对本工程监测的合理化建议。七、拟投入的监测人员、试验监测仪器设备;六、项目管理;五、监测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监测措施;四、监测机构设置(框图)、岗位职责;三、监测依据、监测工作目标;
第七章监测服务清单及综合单价限价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十一、其他资料
一、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河道基坑监测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观测次数)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 注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观测次数)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 注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基准点埋设 | 3 | 5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基坑顶水平位移、沉降监测点埋设 | 29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地下水位监测点埋设 | 4 | 5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小计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水平位移基准网 | 3 | 40 | 1745.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垂直位移基准网(单位为km) | 1 | 40 | 973.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不足1km按1km计算收费。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小计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基坑顶水平位移监测 | 29 | 112 | 74.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基坑顶沉降监测 | 29 | 112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地下水位监测 | 4 | 112 | 2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小计 | ||||||
四 | 监测技术工作费22% | (二+三)×22%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五 | 总收费 | (一+二+三+四)×(1-30%) | ||||||
注:1、以上计费包括人工费、税费、管理费、材料费、成果报告等一切费用;工作量以现场签证为准,最终费用按实结算。 2、监测频率:开挖深度≤H/3,每3天监测一次,预计10次;开挖深度H/3~ 2H/3,每2天监测一次,预计监测15次;开挖深度2H/3~H,每天监测1次,预计监测67次;底板浇筑后≤7,每2天监测1次;底板浇筑后7~14,每3天监测1次;底板浇筑后14~28,每5天监测1次;底板浇筑后>28,每10天监测1次,预计监测20次。总共预计监测112次。 |
二、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高支模监测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 注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 注 |
一 | 监测埋点费 | 水平位移 | 160 | 1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模板沉降 | 160 | 1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立杆轴力 | 160 | 1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杆件倾角 | 160 | 1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小计 | ||||||
二 | 变形监测费 | 水平位移 | 160 | 观测40次 | 74.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二 | 变形监测费 | 模板沉降 | 160 | 观测40次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二 | 变形监测费 | 立杆轴力 | 160 | 观测40次 | 116.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二 | 变形监测费 | 杆件倾角 | 160 | 观测40次 | 74.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二 | 变形监测费 | 小计 | ||||||
三 | 监测技术工作费22% | (二)×22%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四 | 总收费 | (一+二+三)×(1-30%) | ||||||
注:1、以上计费包括人工费、税费、管理费、材料费、成果报告等一切费用;工作量以现场签证为准,最终费用按实结算。2、观测周期:各监测项目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少于2次,各项监测工作的时间间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一般情况按以下间隔实施:高支模施工期间,每20-30分钟监测一次,预计20小时,预计40次,直到混凝土初凝。 |
三、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主体沉降监测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注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限价(元)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基准点 | 3 | 5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监区岗楼(9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12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监区(除岗楼)(2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33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办案综合楼(4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9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办案中心及物证中心大楼(5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12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武警营房(4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9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家属接待室及电房(2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7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后勤楼(10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10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行政楼(8层)主体沉降观测埋设点 | 8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小计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沉降观测基准网(主体沉降) | 1 | 18 | 973.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不足1km按1km计算收费。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小计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监区岗楼(9层)主体沉降观测 | 12 | 17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监区(除岗楼)(2层)主体沉降观测 | 33 | 14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办案综合楼(4层)主体沉降观测 | 9 | 15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办案中心及物证中心大楼(5层)主体沉降观测 | 12 | 15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武警营房(4层)主体沉降观测 | 9 | 15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家属接待室及电房(2层)主体沉降观测 | 7 | 14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后勤楼(10层)主体沉降观测 | 10 | 18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行政楼(8层)主体沉降观测 | 8 | 17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 | ||
小计 | ||||||||
四 | 监测技术工作费22% | (二+三)×22%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五 | 总收费 | (一+二+三+四)×(1-30%) | ||||||
注:1、以上计费包括人工费、税费、管理费、材料费、成果报告等一切费用;工作量以现场签证为准,最终费用按实结算。2、沉降观测应从基础垫层完成后开始;在施工期间每完成两层测读一次,主体结构封顶后每一个月一次;施工过程中若暂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每隔两个月观测一次;竣工后每一季度一次,竣工一年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沉降稳定标准:最后100d的最大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且连续两次半年沉降量小于2mm。 |
四、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边坡监测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观测次数) | 单价(元) | 投标报价 | 备 注 | |
序号 | 收费内容 | 具体工作内容 | 点数 | 工程量(观测次数) | 单价(元)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 注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基准点埋设 | 3 | 50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边坡水平位移、沉降监测点埋设 | 20 | 50.00 | 人工费、埋点费、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锚索应力监测点埋设 | 18 | 500.00 | 埋点人工费、传感器材料费 | |||
一 | 监测埋点费 | 小计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1、水平位移基准网 | 3 | 40 | 1745.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简单复测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2、垂直位移基准网 | 1 | 40 | 973.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简单复测;不足1km按1km计算收费。 | ||
二 | 监测基准网费 | 小计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边坡水平位移监测 | 20 | 120 | 74.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二等单向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边坡沉降监测 | 20 | 120 | 50.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0页;二等单向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锚索应力监测 | 18 | 120 | 116.0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第21页; | ||
三 | 变形监测费 | 小计 | ||||||
四 | 监测技术工作费22% | (二+三)×22%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 |||||
五 | 总收费 | (一+二+三+四)×(1-30%) | ||||||
注:1、以上计费包括人工费、税费、管理费、材料费、成果报告等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工作量按实结算。2、监测频率:开工初期,8~24小时观测一次,预计110次;边坡支护工程完工后,第1~6个月每月测一次,第7~24个月每6个月测一次,预计10次,合计120次。 |
项目代码:2019-440112-47-01-014345
穗埔发改投批〔2021〕99号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文件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关于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区公安分局:
你局会知识城建管中心申报的《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
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工程建
设项目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委员会会议纪要》(会议纪要
〔2021〕6号),原则同意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
-1-
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关押量1700人。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2849
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68970平方米,非计容建筑
面积1387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房屋建筑、驻
看守所武警中队营房、办案中心与物证中心,以及道路广场、
运动训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4277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费638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06万
元,预备费353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
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业主是区公安分局,由建管中
心作为建设业主,采用代建制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编号。20212726004800007。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
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
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
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
-2-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区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审计局、新龙镇、招标办、海绵办、建管中心。
广州市黄埔区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1年8月26日印发
广州开发区
-3-
附件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黄埔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
事项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事项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按规定进行招标。该核准意见是对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原则核准意见。若改变以上核准招标范围、形式和方式的,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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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函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为黄埔区公安分局看
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该项目位于
广州市黄埔区广汕公路以北、金坑水库以东。工程目前完成立项
等前期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技术经济指标已稳定,具备
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有关招标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
专此函达。
设投资
广州升发财政投建设项目管理
发区设投资有有限公
2022年10月2
电子签名委托书
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代
建单位:广州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
码:911101021015884640,电话:020-83517226
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黄埔区公安
分局看守所新建工程第三方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
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代理人权限如下:
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
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
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
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
托人承担。
特此委托
设投资有有
发
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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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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