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钢结构训练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03.39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k23-g1002
预算金额103.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11-837933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钢结构训练棚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23-G1002
项目名称:钢结构训练棚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03.39444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项目主要分为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电气外线、弱电外线等。(具体特征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从事建筑行业时间不得少于3年(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3.2投标人不得有军队工程建设、采购管理部门公布的供应商合同履约不良行为记录或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得为军队或地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明确的禁止投标企业、关联企业及人员,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查询节点为开标前7个日历日。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至 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锦绣大厦28层)
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纸质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11131800@qq.com。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通信士官学校物资集中采购室评审会议室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双兴路20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 2024年5月13日-2024年5月17日,每日上午0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30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纸质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511131800@qq.com。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1.1营业执照(投标方);
6.1.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1.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6.1.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的“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
6.1.5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1.6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1.7报名登记人必须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在本单位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缴纳的社保证明明细、劳务合同复印件(登记人为法人代表可不提供,登记人为股东的提供公司章程);
6.1.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6.1.9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处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6.1.10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1.11拟派项目经理必须驻场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投标班组成员。拟派项目经理从事建筑行业时间不得少于3年(提供劳务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近一年(投标时间截止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1.12近三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1.13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投标时间截止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1.1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不需要纳税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可。
6.1.1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天眼查”、“企查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书及截图;
6.1.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信息为同一地区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1.1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6.1.18.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6.1.18.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6.1.18.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截止开标日未被移出的;
6.1.18.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1.18.5投标人被列入军队或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且未过处罚期的。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 元;纸质版图纸由投标人自行购买,每套售价为150 元,售后不退。
报名单位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已完成注册的报名单位,请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相应信息的维护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空军通信士官学校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双兴路20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0411-80837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智兴华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锦绣大厦28楼            
联系方式:0411-83793370、13591196708、133242080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助理
电 话:  0411-8083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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