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务欢池镇碱锅村农副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国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务欢池镇碱锅村农副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09 至 2024-09-14
撰写单位: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国庆

   (务欢池镇碱锅村农副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921-002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务欢池镇碱锅村农副产品原产地初加工厂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截至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18日16:00。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3日 16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使用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务欢池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务欢池镇西村本街
联系方式: 0418-83200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细河区工业街 14 号
联系方式: 18041802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1804180207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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