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清江锦城K1地块消防工程施工(HBSJ-201812FJ-620009001)招标公告
金额
5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1812fj-620009001
预算金额550万元
招标公司武汉清能瑾诚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语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政宇027-872378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清江锦城K1地块消防工程施工(HBSJ-201812FJ-620009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1812FJ-620009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张家湾街毛坦村“城中村”改造开发用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武汉市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洪发改核【2011】1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武汉清能普提金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清江锦城K1地块消防工程施工(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三路 建设规模:清江锦城K1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5816㎡,总建筑面积32906㎡,由一栋二十二层商业及办公楼组成。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23265㎡,包括商业建筑面积4818㎡,办公建筑面积18343㎡,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2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83㎡,地下建筑面积9641㎡。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完成K1地块全部图纸范围内的消防专业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施工内容。详细工作内容如下:(1)根据图纸完成K1地块:消防报警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气体灭火、可燃气体报警、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电气火灾监控);通风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泵房设备;消防控制室装修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政府部门消防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2)相关服务及缺陷责任期:提供固定消防设施安全检测、电气消防检测、消防材料监测、相应系统应用软件、设施设备移交、人员培训等服务。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两年(自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算),须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售后及维修服务,以及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3)防火门系统的设计及施工、楼板内消防弱电穿线管预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12-30 合同估算价:550.00万元 | |||||||||||||||||||||||||||||||||||||||||
2.3其他:计划工期:18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要求:(1)提供2018年度、2019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发生亏损;(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要求提供社保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提供相关承诺);(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提供相关承诺);(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质量事故(提供相关承诺);(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相关承诺)。(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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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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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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