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2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南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集体企业第一批房屋、场地招租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南昌,所属行业分类:铁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集体企业第一批房屋、场地招租评审结果公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集体企业第一批房屋、场地招租评审结果公示
各竞租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集体企业第一批房屋、场地招租(招租编号:南铁租【2019】集1号)于2019年8月28日,在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的组织下,在南昌完成项目开标、评标工作。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现将拟中商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中商候选人 |
1 |
南昌市五斗粮餐饮有限公司 |
2 |
江西狮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 |
方锡辉 |
4 |
黄春华 |
5 |
陈晋 |
6 |
邵英 |
7 |
倪细根 |
8 |
蔡水英 |
9 |
广州铁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裴家才 |
12 |
厦门创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3 |
厦门联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11 |
流标 |
公示期为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8月31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0791-87023528、87029228(传真)
电子邮箱:117361174@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