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石油集气总站至脱硫厂、脱硫厂至大雷配气站管道工程已由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11-500231-04-05-65357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管道部分。1.原料气管道。管道设计起点为大雷村卧龙河中石油垫江集气总站,设计终点为垫江县脱硫厂,管道规格φ325×10,材质L245NS无缝钢管,3PE防腐,设计压力4.0MPa,长度约5.47公里,输气介质原料天然气。2.净化气管道。管道设计起点为垫江县脱疏厂,设计终点为大雷配气站,管道规格φ219×7,材质L245N无缝钢管,3PE防腐,设计压力4.0MPa,长度约5.24公里,输气介质净化天然气。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518.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中石油集气总站至脱硫厂、脱硫厂至大雷配气站管道建设,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管道部分的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材料采购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024年4月30日前完工;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级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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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296号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动力国际C座6-13 |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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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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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523656650 | 联系电话: | 1363783896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中石油集气总站至脱硫厂、脱硫厂至大雷配气站管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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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111616885778VA0008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9558853100009047741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316301010400077950000005384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垫江支行 |
820101040000584-100468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 |
2501010120010009065-001411 |
招标公告.pdf
中石油集气总站至脱硫厂、脱硫厂至大雷配气站管道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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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集气总站至脱硫厂、脱硫厂至大雷配气站管道工程(线路部分)A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