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及节能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18:18:2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安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及节能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决策部署,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广安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及节能技术支撑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及节能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及控制价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8.2万元/年;
最高限价:广安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及节能技术支撑服务费为8.2万元/年。
采购项目简介
(一)技术支撑服务公司安排不少于1名驻场人员提供现场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撑服务,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需求。驻场人员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工作由采购人统一指挥安排,驻场人员人事关系、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安全管理等由技术支撑服务公司负责。
(二)具体服务内容。
1. 协助采购人做好广安市公共机构的主要资源消费及用能情况,包括电、水、煤炭、天然气、汽油、柴油、热力及可再生能源等的消费量及费用统计调查。
2. 协助采购人对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各季度、半年及年度能耗统计工作开展,及时完成名录库清理审核、维护更新。
3. 协助采购人开展全市能耗统计工作培训,采取县(市、区)、园区轮流等形式分次分批每年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至少开展1次能耗统计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4. 协助采购人做好能耗数据质量抽查和会审工作,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全市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质量进行抽查,组织县(市、区)、园区节能主管部门对上年度能耗数据至少开展1次会审,确保统计数据完整、真实、准确。结合统计数据分析、评价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状况及变化趋势,深挖节能潜力。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开展深度数据分析,提供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收报数据、分析资料。
5. 日常节能服务。协助采购人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建筑节能改造及配电、空调、照明、电梯、饮用水装置等耗能设备节能改造技术咨询、现场指导、技改监督等服务,加强县(市、区)、园区节能工作指导、推进与协调,提高节能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减排,促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6. 协助建设广安市公共机构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支持采购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为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数据依据,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7. 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协助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和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高能效节能产品、太阳能利用技术、绿色数据中心等。
8. 采购人提出的与公共机构节能相关的其他服务支撑。
四、服务期限
三年。
五、申报企业条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8:30起至2024年2月2日18:00。
获取地点:广安市思源大道二号2楼220室。
该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14:30;
递交地点:广安市思源大道二号2楼222室。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密封递交。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在响应文件上注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日期及正副本。密封袋外层应至少标明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名称等信息。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15:00;
开标地点: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22会议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2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42802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