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 已由 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208-440111-17-01-127996 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三方检测及监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2.1.2建设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新建和旧路改造道路共9条,包括民科中路、民科东路、云正大道、云明大道、民汇一路、民汇二路、民汇四路(科泰三路-云明大道)、科泰二路、科泰四路。道路等级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对应设计速度60km/h、40km/h、30km/h,路线全长约8.4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缆沟工程、通信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河涌整治工程、绿化景观及海绵城市工程等。项目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开展建设,如涉及树木迁移,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及内容: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路网工程(一期)民科中路、民科东路等道路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设备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工程现场检测及监测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委托人要求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依据,最终检测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2.2.2服务期限: 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检测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及验收工作要求 。
2.2.3最高投标限价: 9,446,944.8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3.2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
3.4投标人 (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员工。
3.5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3.6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3.7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近二年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近二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二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8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登记。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单位)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组成单位的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3点的要求。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3 年 9 月 7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最新版操作指引 。
4.2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开标时间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15 分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3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开标时间为 22023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3 开标室。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2589207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金控大厦18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包工
联系电话: 020-32589207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金控大厦18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020- 66341909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五楼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588号金控大厦18楼
监管电话: 020-32589207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 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 注 :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列明联合体所有单位):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盖章):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广州民营科技园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协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牵头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