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建设合同公告
金额
7.1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合同明细.xls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922010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谦谦君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视觉传达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922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响应甲方通知,在甲方发出通知后7日内交付本合同项下产品及货物归甲方使用并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相关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2)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资金支付方式 第一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745679.91元,所占合同金额95%,说明:货到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之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二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1877.89元,所占合同金额5%,说明;一年整体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无息支付余款5%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谦谦君子科技有限公司:4305018636360000279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已定型上市销售的全新、原产地、原厂、原包装、手续合法完整、渠道正规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参数、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一年,戴尔台式主机和显示设备质保期五年。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设备的详细保修范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上门服务响应期为接到维护要求(在8小时上班时间内的报修)起4小时以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照长财采购[2016]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甲方组织验收,乙方应现场进行功能演示和性能测试,验收合格的标准为合同和采购文件《技术规格及指标要求》,全部合格则通过验收。 (3)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需求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予以纠正,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本项目所需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测试等。设备到达用户所在地后,乙方须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安装调试作业,并自带安装调试所需全部工具,安装调试作业包括硬件的安装调试以及软件安装服务,直至通过验收。如果由于设备本身原因3天调试没有通过,乙方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技术指标的新设备。 2、施工要求 (1)综合布线及装修项目施工前,乙方提供强电、弱电施工方案及文化设计效果图,需要提供甲方认可的效果图方可施工; (2)桌椅外观、材质由乙方提供可选样式,可选样式需符合实验室建设统一风格,最终由使用方确定。 (3)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须自始自终坚决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规范,有针对性制定各种切实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自身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使用方。 (5)项目安装施工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免费提供。 3、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定期维护计划。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有响应措施。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乙方须保证所投产品正常使用所具备相关技术保障机制,并填写好售后服务的具体服务地址、负责人或联系方式,以及保障方案。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免费培训至少2名操作人员,其培训内容指的是货物的操作使用和日常保养维修等,培训期间发放各类货物使用说明书、培训资料等。 3.故障响应 乙方提供7*24小时服务,遇到一般故障时,提供4小时内上门解决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2小时内上门解决服务,如遇设备故障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提供备件服务。 4.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4、培训 乙方应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的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乙方应科学制定相配套的培训计划,对买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原厂安装培训要求:原厂工程师上门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 2.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2.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3.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无论是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均可以终止合同。 3.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其他违约责任 4.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还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4.2乙方不得以升级服务、锁屏、维护等方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1-计算机需带网络同传系统,用于实验室的管理。硬件及所以产品按品牌执行,功能使用在验收前进行线下培训,定期更新维护。 2-家具及木工桌椅需有环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由李真老师对接,进行选样。 3-看完现场后,签订合同之前,需提供每个项目的效果图,为专业画室、绘图室、拷贝室、综合设计实训室和新媒体创作室,五个实验室效果图。效果图包含所有物件。 4-严格遵守防疫要求,服从管理。施工人员需要购买意外保险,安全责任由供货方负责。 5-其他系统集成服务,地面开槽走线改为地面铺设不锈钢踏板。 6-本项目整体质保一年,交货时间:以文传院书面进行通知为准,书面通知7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合格,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由双方协商解决。 2、付款方式补充条款 1-本合同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2-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的30个工作日内(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3%。上述费用支付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3-甲方“验收款”的支付不代表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确认和后续权利的放弃。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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