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天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广安市中医医院拟对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GASZYYY2024018
2.采购项目名称: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3.采购人:广安市中医医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价格:5万元
最高限价:5万元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发布公告形式邀请供应商。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科报名获取磋商资格,磋商资格不得转让。磋商文件在广安市中医医院报名时获取。
供应商报名时,须当场向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科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注:供应商须现场报名,介绍信原件注明报名事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留存准确畅通的手机号码。若因供应商报名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查看广安市中医医院更正公告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科。
磋商地点: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安市中医医院采购科。
十、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磋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者须为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是授权代表递交的,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中医医院门诊五楼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7313909507
地址: 广安市广安区翠屏路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