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砀山县中医医院床边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5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5/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dsqt2024067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公司砀山县中医医院
招标联系人徐院长0557-8020120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工17760807251
中标公司安徽千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砀山县中医医院床边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4067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医医院床边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千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彩虹大道18号(彩虹大道与兴淮路交界处)C4号楼3层304-2-2
中标金额:52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凤(组长)、韩军峰 、王杰 、王凤敏、巴青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门面,联系电话:177608072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砀山县芒砀南路
联系方式:徐院长、张主任 0557-802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孙工 17760807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1776080725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DSQT2024067
二、项目名称:砀山县中医医院床边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千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彩虹大道18号(彩虹大道与兴淮路交界处)C4号楼3层304-2-2
中标金额:52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砀山县中医医院床边监护仪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科曼 规格型号:床旁监护仪型号:N10C、插件式监护仪型号:K12A Pro 数量:床旁监护仪38台、插件式监护仪2台 单价:床旁监护仪11000元/台、插件式监护仪51000元/台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凤(组长)、韩军峰 、王杰 、王凤敏、巴青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执行,金额1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砀山县旭日路桃源居650号门面,联系电话:177608072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砀山县中医医院
地 址:砀山县芒砀南路
联系方式:徐院长、张主任 0557-8020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商城3区13栋
联系方式:孙工 17760807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1776080725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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