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商务局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3932022-07-1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成都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8428066361
中标公司四川新创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广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市商务局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393
二、项目名称: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新创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中横街362号 | 495,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新创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会议服务 | 会议服务 | 公务活动安排及服务,活动全程组织服务、活动相关资料收集、活动总结撰写,参加活动企业人员、政府代表团人员住行安排及服务等 | 1、“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方案制定;2、组织考察种植示范区、产业园区、种养殖基地的衔接;3、两地商协会对接,搭建服务平台等 | 2022年7月—11月 | 提供活动企业人员、政府代表团人员住行安排及服务到活动地点步行不超过10分钟等 | 495,000.00 |
陈疆琳、张洪玲(采购人代表)、姜 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59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审批-51010022210200007734[2022]01003
采购品目:C0601 会议服务
采购标的:提供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全程服务
最高限价:50万元
服务时间:2022年7月—11月
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商务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 6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28-61883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18428066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428066361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7月15日
相关附件:
评审情况.png 评审情况.png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中小企业声明函.rar 6.24成都市商务局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pdf 6.24成都市商务局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pdf
商务“一千多支”商贸对接活动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393
2022-07-13
序号是否通过资格性是否通过符合性未通过原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报价(10项目要求(15需求分析(12实施方案(42应急方案(9业绩(12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
供应商名称评审结果
查因格扣除分)分)分)分)分)分分)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新创联动文化传媒有限
公司;
四川新创联动文化传媒有限报价金额:495000(元)(肆拾玖万伍仟元
是是是10151037.3391293.330
公司整)。
第二成交候选人:成都广徽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496000元)(肆拾玖万陆仟元
整)。
2成都广微科技有限公司是9.981037.331293.310是是是9.98151037.3391293.310
第三成交候选人:成都东宸文化传媒有限公
司;
报价金额:498000元)(肆拾玖万捌仟元
成都东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是1是9.9415823.336.5870.770整)。
2
采购编号:N5101012022000393
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成都市商务局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6月
1
目录
第一章磋商邀请······································································3
第二章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20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
他商务要求··············································································23
第六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
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26
第八章评审方法·····································································46
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6
第十章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第一章磋商邀请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商务局委托,拟对商务“一
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
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1012022000393
2.采购项目名称: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开展《商务“一干多支”商贸对接活动》服务
机构一名。(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
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
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
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
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加磋商的时间):2022年7月12日
15: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文件接
收时间:2022年7月12日15:00-2022年7月12日15:30)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2日15:30(北京时间)
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四街66号1号楼3楼。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
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
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
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4
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
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
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
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商务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618837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邮编:610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428066361
传真:028-87793161
5
第二章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50万元;
1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人民币50万元;(其中泸州(达州)区域活动最高限价20万元;
最高限价
2甘孜区域活动最高限价16万元;凉山区域活动最高限价14万元)
(实质性要求)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性、完整
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4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实质性要求)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5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本项目不适用。
企业)价格扣除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6本项目不适用。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
7磋商情况公告
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合同分包
10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联系人:徐先生
11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电话:13111881737
联系人:陈先生
12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电话:18428066361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登录我司网站
http://sale.scbid.net/办理代理服务费缴纳及成交通知书领取
的事宜。
13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通知书领取:财务部18113029526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
1栋17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答
复。
项目问题询问:
联系人:徐先生
14供应商询问
联系电话:13111881737
服务质量投诉:企业发展部028-87793117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
号1栋17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统一接
15供应商质疑
收、答复。
6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联系方式:质量技术部028-87797776转820/725。
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66号1栋17层。
质疑提出时间:1.对采购文件内容的质疑: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
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
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16供应商投诉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
政府采购合同
17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
公告备案
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下列收
费标准下浮20%进行收取:
服务类型
费率
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8成交服务费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0以上0.01%0.01%0.01%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
价格。
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费交纳账户:
(1)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3)银行账号:9902001772204002
4、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
费。
联合体
1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实质性要求)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
20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提醒
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
21其他补充事宜
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
7
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
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
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
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
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
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
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
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
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
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
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
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
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
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
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
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
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
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商务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合格供应商
8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
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5.3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
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
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
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
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
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7.磋商保证金
9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
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
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
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
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
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
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
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
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
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
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于预供应商
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
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
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
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的业务权限。
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
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
公示。
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
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狗私舞整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
一
9
-88-
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
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
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
10
-89-
附件2
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
信用融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
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
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
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
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
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
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
111
-90-
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
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
作。
(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
(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
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
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四、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
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
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
(三)融资机构选择
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
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
需提供以下材料:
112-
-91-
(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
(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
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
式等);
(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
用融资业务的承诺;
(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
行承担的承诺。
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
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
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
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
(三)其他事项
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
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
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
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
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
113—
-92-
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
融资工作。
(三)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
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
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
快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
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
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
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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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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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
成财采发【2020120号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
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
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
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
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
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
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
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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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海银行成都分
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
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
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
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
(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
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
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
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
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
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
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
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
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
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
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
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市财
成都市射政景
2028年4月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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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蓉采贷”政政策合作银行名单
银行名称 | 联系部门 | 联系电话 |
成都银行 | 中小企业部 | 028-87793283028-86627320 |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 | 小企业部 | 028-84521961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525254 |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63168277 |
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65193380 |
浦发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部 | 028-69598953 |
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6029074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 公司金融部 | 028-85599425 |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028-85102180 |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部 | 028-8661512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65008905 |
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402100 |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 小企业金融部 | 028-87086226 |
广发银行成都分行 | 东大街支行 | 028-83318935 |
重庆银行成都分行 | 小微企业银行部 | 028-85341647 |
潮海银行成都分行 | 普惠金融事业部 | 028-86772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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