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关于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hzb-2023-085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公司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华185990067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ZB-2023-085
项目名称: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运维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对噪声平台功能完善升级,确保2023年12月底实现与国家、自治区联网。在平台开发中增加运维APP、噪声超标事件记录和综合评价分析等功能,同时可对超标录音自动识别声源类型,声源识别系统准确率符合国家标准。在系统平台开发中增加噪声指纹识别模块。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运维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米东南路521号院内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6.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供应商应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726号
联系方式:1869957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米东南路521号 院内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18599006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
电 话:18599006735
附件信息: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459.7K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ZB-2023-085
项目名称: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运维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全面负责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对噪声平台功能完善升级,确保2023年12月底实现与国家、自治区联网。在平台开发中增加运维APP、噪声超标事件记录和综合评价分析等功能,同时可对超标录音自动识别声源类型,声源识别系统准确率符合国家标准。在系统平台开发中增加噪声指纹识别模块。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出台新的运维要求时,以新要求为准。运维单位必须按照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等相关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米东南路521号院内1号楼2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6.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供应商应①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④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等待最终报价通知。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污染控制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726号
联系方式:1869957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米东南路521号 院内1号楼216室
联系方式:18599006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
电 话:18599006735
附件信息:
2023年噪声自动监测站点运维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459.7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