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225.7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5.73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1-856259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3636550854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457601797202419414 
二、合同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TF(GK)2024ZF187 
四、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运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供应商(乙方):上海复医天健医疗服务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446弄1号楼1001室 
   联系方式:1363655085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外勤服务外包 
   数量:1.00  
   单价(元):12257366.1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中标人设立24小时的中央调度中心,相关人员配置对讲机和耳机。中标人自行配置中央运送工具,合理调配并负责管理与保养。要求对中央运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能随时提供相应的数据,给招标人的决策进行支持。中央运送准确率100%、中央运送及时率100%。急诊标本:接到电话15分钟内到达需求科室,接到电话30分钟内送达相应的检验科室。运送用具需洁污分开。
服务要求:运送的总体要求:有严格的员工管理和考核体系,接受医院及服务科室的考核;遵从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医院保卫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及时、准确、快捷、安全地将物资及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运送服务满意度不得低于医院第三方调查满意度的平均值;运送途中遗失、调换、损坏物资及设备由运送公司负责赔偿(若发生连带责任,则由运送公司一并负责赔偿);运送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及责任由运送公司自行承担;运送公司应持续培训运送员工并
服务时间:一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1.中央运送
1.1运送员工作基本标准
1.1.1送各种检查申请单及会诊单要亲自发送;并由对方科室人员签收,不可请别的人员带送,以防漏送或遗失;
1.1.2送化验单及标本要及时;化验结果正确与否和标本的采集及时送检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化验结果又是医生诊断及治疗的依据,因此标本送检工作非常重要,要及时送检,以免影响结果;
1.1.3送大便标本:有些化验标本需要保温并及时送检;
1.1.4送小便标本:运  
    2.合同金额(元):12257366.1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运送管理服务合同2024.6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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