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喀什地区农村农业局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技术劳务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3.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jjzkss(cs)2020-07号
预算金额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韩军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姝遐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2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4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编号: BJJZKSS(CS)2020-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01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技术劳务咨询服务1735000.00完成21件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并取得农业农村部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证书;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3.5万元(大写: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备注: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需具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各法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5-142020-05-22 20:0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22号办公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邮箱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企业请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3512917918@qq.com):(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6)邮箱号;(7)所需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4、磋商文件售价(元):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5-24 16:00:00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24 16:00:00

九、磋商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技术劳务咨询服务项目14000.00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中信银行乌鲁木齐河北路支行

8113701012300042229

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磋商保证金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第(1)至(5)项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备注: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公司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需具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原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各法人与招标人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机构、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目录内的产品。

4、其他事项

节假日、法定公休日休息。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姝遐

联系电话:15276110783 17590907699

地址:喀什市艾斯兰汗路星程酒店后院二楼

2、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韩军

联系电话:13364885625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418号行署综合办公区地区农业农村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江锋

监督投诉电话:0998-2595700

地址: 喀什地区财政局采购办


附件信息:

  • 喀什地区农村农业局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技术劳务咨询服务项目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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