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三明市水利局
乙方:福州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GXG[TP]2017006的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维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项目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报价单位 | 联系方式 | |||||
1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2 | 568000 | 无 | 项目服务期限:2年 | 技术服务内容: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日常维护维修、保养、故障应急抢修。保障站点完好率在95%以上,数据准确率在95%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第58页至60页服务响应承诺”。 | 三明市水利局 | 陈进泽/828202 | 福州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合计: | 568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捌仟元整(¥56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项目服务期限: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高岩新村55幢7楼防汛办;
4.3交付条件:现场维护。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技术服务内容: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日常维护维修、保养、故障应急抢修。保障319个测站站点完好率在95%以上,数据准确率在95%以上。14个中继站(小中继站)、13个中心站(分中心站)完好率达到100%,数据准确率达到100%。 5.2技术服务目标:派驻式技术服务:每年的4月-10月乙方派驻3名具有相关维护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1辆专用维护车辆进驻,并接受甲方管理和工作安排,其余时间采取随叫随到的服务方式。以专业、系统、优质的服务来保障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的长期稳定和可靠运行。 5.3技术服务方式:现场维护。 5.4维护人员:4月-10月乙方派驻3名具有相关维护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1辆专用维护车辆进驻市洪水预警中心负责全市预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5.5定期检查:乙方每年汛前至少对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所有站点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数据传输正常与否;发现故障和异常及时处理;检验传感器,确保水位、雨量测量精度;对土建基础设施进行现场察勘,并提出维护意见。 5.6故障处理 : 5.6.1在市洪水预警报系统中心发现故障或接到县级故障报告后,由甲方根据轻重缓急安排进驻的维护人员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5.6.2乙方必须配备必要的设备零部件和相应的工具,以确保系统故障的现场维修维护需要,并确保更换配件与原系统的兼容。如出现人为破坏或终端整体损坏,应即刻报告甲方。 5.6.3 14个中继站(小中继站)、13个中心站(分中心站)和4个大型水库的站点以及洪水期河流重要控制站点出现故障,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0.5个小时内响应,最迟不得超过8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确保系统及时恢复正常运行;其他站点故障根据甲方要求及安排到场维修。 5.6.4维护费用含维护检修时更换的易损易耗零部件(包含主板、电台、水位计、雨量计、蓄电池、天馈线、避雷器、太阳能板),但大件物品(如整个终端和气泡式水位计)不在更换范围内。乙方需常备易损易耗零部件,易损易耗零部件主板、电台按维护站点数的10%储备,其他易损易耗零部件按维护站点数的20%储备。 5.7建立档案:乙方必须建立所有站点档案,每次检查、维修均以专门的表格记录维护内容,并提交一份电子文档给用户存档。乙方汛期每月要提交一份维护工作情况报告;每季度提交一份维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故障分类总结、维护处理总结、改进意见等);每年3月1日前提交一份去年维护工作总结(内容问题汇总、服务情况汇总及改进措施意见及建议等),并将所有站点档案、每月、季、年工作报告整理成册加盖公章送市防汛办备案。 5.8甲方应提供三明市洪水预警报系统所有站点的站点、详细地址、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5.9乙方提供服务工作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6.1.2乙方应以汛期每月提交的维护工作情况报告、每季度提交的维护工作小结及每年3月1日前提交的去年维护工作总结为基础,于每年3月1日前提交去年的总体维护工作验收报告。甲方内部验收通过后,出具验收意见给乙方作为验收通过的凭证。若有验收指标未达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相关工作内容直至满足验收指标,方可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每年服务费相同(每年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元整,即¥284000元)。(1)每年甲方经费申请到位后,支付该年服务报酬的50%,即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42000元);(2)每年维护期满,经甲方考核达到维护要求后支付该年50%余款,即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元整(¥142000元)。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当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合同第四至六条约定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2)当甲方不能按乙方要求完成合同第七至九条约定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双方严格按本合同1至13条执行; 14.2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吴义阳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陈星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14.3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及时沟通有关事宜,负责技术实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三明市财政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三明市水利局 | 乙方: | 福州网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3幢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50号恒裕大厦B座10层605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杏英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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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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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828202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签订地点:三明市水利局
签订日期: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