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JBTBJ[2022]982号-004-001
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三、招标结果确定日期:2022年6月6日
四、中标(成交)信息: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
医学院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新疆杨程顺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经开万达广场12号写字楼办公2216室 |
336000 |
五、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
医学院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 |
吕乃飞 |
新265991462506 |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廖欢
评审专家:王小琴、刘新民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收取标准: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按项目中标价为计费依据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代理费金额:2688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河子大学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联系方式:0993-2055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联系方式:0993-6659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艳玲
电 话:13579749889
附件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313.9K
WXZB-2022-004-4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WXZB-2022-004-4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1.2M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6934797436799514087).pdf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6934797436799514087).pdf
460.7K
分包名称 | 分包内容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 医学院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碳商文件 | 新疆杨程顺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433号经开万达广场12号写字楼办公2216室 | 336000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 医学院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维修改造,具体详见碳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 | 吕乃飞 | 新265991462506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称: 石河子大学 地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1号 联系人:赵丽 联系电话:0993-2055886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联 系 人:赵艳玲 杨玲玉 联系电话:0993-6659889 传真:0993-2601680 电子邮件:1483562910qq.com |
3 | 项目名称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改造杏一楼4-8楼10间卫生间项目 |
4 | 项目实施地点 |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杏一楼 |
5 |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 自筹 |
6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中标人需要配合协调使用单位,施工期间要求不能影响正常办公教学。 |
7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严格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执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供应商。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9 | 答疑接受时间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内容。 联系人:赵艳玲 杨玲玉 联系电话:0993-6659889 提交方式:政采云询问界面提交询问内容并以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483562910@qq.com 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10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限价为:445991.94元,(其中规费:9552.4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临时设施费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2504.01元,增值税销项税额:36825.02元,暂列金:37000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757.68元,不含不可竞争费控制价为:359352.81元)。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均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投标无效处理。 |
11 | 磋商保证金 | 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
11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小写):8000元 金额(大写):捌仟元整 |
11 | 磋商保证金 | 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河子开发区支行 账 号:65001630300052504534 开户行号:105902800047 |
11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帐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给定的基本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 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 3、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6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 4、为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要求提交收据。请各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退款账户信息。 注:打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
12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90 个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份数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6月6日10时30分)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包括:电子U盘文件1份 (PDF 格式)及签章齐全的纸质版响应文件4份(正本1份,副本3份,建议双面打印)并密封在档案袋中做好标示,密封提交(可邮寄)。 3、装订应采取A4纸分包牢固胶装装订成册,须编写目录页码(页码应连续),响应文件封面须标注项目编号及所投项目名称。 4、纸质版响应文件与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承担。 5、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人:赵艳玲 杨玲玉 联系电话:09936659889 |
1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 |
15 | 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2、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3、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优惠政策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4、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加分幅度:详见评标办法 |
16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对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未按照采购文件格式填写,未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件规定如实填写的,视为投标无效。 说明: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
17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 注:投标方最低投标报价不是唯一中标条件。 |
18 | 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 | 采用不见面开标: 磋商时间:2022年6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不见面开标默认时长: 20分钟 注: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默认自动放弃;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友情提示:投标人编制标书的CA需与解密CA保持一致)。 |
19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评审专家人数: 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
20 | 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报价采用二次报价方式进行,且投标供应商的第二次报价为针对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对于出现的政采云平台经投标供应商确认的投标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现象,视作选择性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出现第二次报价大于第一次报价的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2、各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时限为30分钟,请各供应商务必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次报价,如超时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磋商。 |
2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22 | 代理服务费 | 代理费收费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下浮20%,按项目中标价为计费依据计取,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石河子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65001630300052504534 |
23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付款申请,发包方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合同金额的80%。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进行审计。承包人根据审计结果开具相应发票并缴纳审核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发包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质量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将保修金无息支付给承包人。 |
24 | 质量要求 | 合格 |
25 | 质量保修期 |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质量保修两年 |
26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家 |
27 | 成交结果公示媒体 | 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石河子大学网(http://www.shzu.edu.cn) |
28 | 信用信誉查询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信用信息查询由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网上查询,所有投标供应商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将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供应商资格评审核查的证据文件。供应商存在上述第2条所述情形的,将导致资格评审不合格。 |
29 | 解释权 | 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
30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应依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各供应商在网上及时查询本项目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内容,如未及时查询相关内容,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3、在磋商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响应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中标(成交)人须自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将经采购人签章确认的验收文件壹份(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 5、在本次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 6、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备注 | 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 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400-881-7190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评审意见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点 | 是 | 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营业执照 | 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法人和授权代表资格 | 具备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真实有效的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2021年度审计,则应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签章齐全)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提供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必须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银行的缴纳回执单等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须签章齐全) 2、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收据或清单均可,但是银行出具的回执单不予认可。如为社会机构代缴代扣的,需提供和社会机构代缴的协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特定资质 | 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资金项目,供应商是否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规定,严格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执行,提供小微企业相应材料。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初步评审 | 资格检查 | 信誉要求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共需“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磋商有效期 | 是否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报价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工程量清单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要求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 | ||
初步评审 | 符合性检查 | 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及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分配 | ||
详细评审 | 价格评审 | 投标报价(4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小数点保留两位) | 40.0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企业类似业绩(2分) | 提供近三年的相关类似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有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有效案例)(近三年指2019年1月1日起至今),1个得1分,每多一个加1分,最高得2分 | 10.0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的相关类似业绩(有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有效案例),1个得1分,最高2分 | 10.0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环保节能产品(2分) | 投标产品每有一项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考虑) | 10.00 | |
详细评审 | 商务标评审 | 售后服务方案(4分)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等,方案科学、合理、服务体系完善、针对性强,酌情赋分,最高得4分 | 1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其保证措施(5分) | 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劳动力安排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相呼应,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施工进度计划(10分) | 对施工进度安排有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工程总进度计划合理且留有余地,酌情赋分,最高得10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5分) | 施工方案合理,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施工部署全面,针对性强,对工程施工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酌情赋分,最高得15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安全生产保证措施(5分) |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人员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提出详细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工程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5分) | 根据本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项目的特点,从质量保证体系、材料的检测、质量通病的防治等方面提出详细的质量保证措施,酌情赋分,最高得5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6分) | 根据施工质量、服务质量、施工时效性等原则,提出具体可行的文明施工保证措施,酌情赋分,最高得6分 | 50.00 | |
详细评审 | 技术标评审 | 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4分) | 有具体的施工重点、技术难点及相应解决方案,酌情赋分,最高得4分 | 50.00 | |
合计 | 100 | ||||
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 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用户名称和地址 | 工程名称 | 数量 | 竣工日期 | 运行状况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投标总报价:小写: 大写: |
投标报价(元) | 其中规费: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临时设施费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 元,增值税销项税额: 元,暂列金: 元,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 元,不含不可竞争费控制价为: 元) |
项目负责人 | |
工期 | |
质量要求 | |
备注: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企业名称 | 注册商标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价格 | 是否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1 | |||||||
2 | |||||||
3 | |||||||
4 | … | ||||||
合计 |
供应商全称 | ||
总报价(元) | 大写 | |
总报价(元) | 小写 | |
磋商保证金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
项目负责人 | ||
工期 | ||
质量标准 | ||
质量保修期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
项目单位名称 | |
项目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合同金额 |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
项目实施时间 | |
项目内容说明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 网(小微企业名录) | |||||
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 | 网(小微企业名录) | |||||
网(小微企业名录)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650100MA78E3J96W注册资本: | 91650100MA78E3J96W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登记机关管理局 | 所属门类 | 建筑业 | |||
成立日期 | 2019年06月21日 | 行业 | 住宅房屋建筑 | ||
享受扶持政策信息 |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 | 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企业黑名单信息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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