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南阳基地库房货架小额零星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库房货架 。
1.2 项目编号:CZ2023002861 。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 备注 |
1 | 中型货架(200*200*60 五主300KG) | 60 | 700 | 42000 | |
2 | 中型货架(200*200*100 五主300KG) | 12 | 1400 | 16800 | |
3 | 重型货架(200*200*100 三层主1000公斤) | 14 | 1500 | 21000 | |
4 | 标识牌(A5双磁) | 100 | 12 | 1200 | |
5 | 托盘(1000*800*140,川字,动载1吨) | 14 | 200 | 1800 | |
6 | 托盘(1200*800*140,,川字,动载1吨) | 12 | 200 | 24200 | |
合计 | 90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库房货架等 | 河南省南阳市光武东路姜营机场 | 按招标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0日历天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4月11日09:00至2023年4月13日17:00;请务必在此期间联系采购人获取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联系方式。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南阳基地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光武东路姜营机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7656680619
EMAIL: chenweijie@csair.com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武东路姜营机场
联系人:陈伟杰
联系电话:17656680619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联系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武东路姜营机场
联 系 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32070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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