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办计划公开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采办名称:浙江分公司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2.采办内容:根据厂址所在地区与建厂有关的人文、自然和环境等各方面外部条件和现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编制《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完成最终稿,取得浙江分公司上级部门的批复。
3.项目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余姚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单30日内完成《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编制,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单35日内完成送审稿,收到相关审查意见后5日内完成报批稿。
2022年9月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认证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
(1)自2017年1月1日至资投标截止日前有2项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的初步可行性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的业绩;
(2)业绩说明:
a)同一个发电项目的不同阶段工作只能算1个业绩;
b)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关键页(封面、合同范围、签署页);
c)国外业绩除以上证明外,还须附上国外业绩的中文介绍说明,并在说明中承诺业绩的真实性,盖公司公章。
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子“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采办计划公告-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docx 采办计划公告-宁波余姚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