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7 15: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鹤山市宅梧镇宅新路120号 | 1,421,888.00元 |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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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江门监狱 | 日产日清 | 2 | 良好 | 1,421,888.00 |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 庄洪 张天波 谭曼琼 梁建超 巢鸿蕾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1.83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2、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如下:服务范围:(一)需收集范围(垃圾日产日收集)狱外生活区、办公区、武警部队、公共场所(包括农贸市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门前,公共道路、小巷、人行道、花圃草丛、健身广场、公园等)、狱内生活区、生产区等垃圾收集点的所有垃圾。(二)须无偿完成采购人临时安排的垃圾清运任务。服务要求:垃圾一日一收,干警职工餐厅、狱内伙房潲水一日二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服务标准:参照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2 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2016 年版本)等国家和部门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执行《广东省江门监狱垃圾收集作业管理考核制度》。
合同包1(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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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00 | 24.80 | 20.00 | 89.80 | 1 | 1 |
鹤山市顺成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80 | 19.80 | 18.44 | 73.04 | 2 | 2 |
广东绿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4.80 | 20.00 | 18.16 | 72.96 | 3 | |
江门市粤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1.40 | 4.00 | 17.92 | 43.32 | 4 |
名 称:广东省江门监狱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宅梧镇营顶
联系方式:0750863883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32
1、合同包 1:报价明细附件(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
2、鹤山市富利达实业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7日